在離大教堂不到兩百米的一座鐘塔形建築物內坐著十一名手持各種武器的男人,他們並沒有穿什麼盔甲,清一色的黑色長風衣配寬邊禮帽,皮靴皮手套,很標準的血獵裝束,這群人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風衣左胸襟上帶著一枚指甲蓋大小的圓形徽章,是一張小圓桌子,很別緻的徽章。
這群男人圍坐在一張餐桌旁,桌上還擺放著幾瓶紅酒和高腳杯,真奇怪外面都打得火熱他們居然還有心情喝酒?
啪!一名身材魁梧的絡腮鬍男人把手中的短毛瑟槍拍在了桌上,這傢伙天生一頭火紅的捲髮,就連眉毛鬍鬚也是火紅一片,他伸手抓起酒瓶給自己倒上一杯,然後端起杯子一飲而盡,咂了咂嘴說道:“教廷這幫老東西真他媽小氣,只肯給個聖盃,還說什麼朗基努斯長矛是裁決者的武器,依我看分明是瞧不起咱們。”
身邊一位留山羊鬍的瘦臉中年人淡笑著拍了拍紅髮男肩膀道:“親愛的的傑西特,朗基努斯長矛跟聖盃的價值差不多,一個代表力量一個代表財富,教廷選擇保留力量很正常,有了聖盃以後你跟小寡婦上床的時候可以更持久。”
傑西特好像被山羊鬍的話刺激到了,雙眼一瞪道:“達戈,你這是什麼意思?要知道我每次做都可以堅持兩個小時,根本不需要聖盃幫忙。”
叫達戈的山羊鬍笑了笑,拿起一瓶開了封的紅酒直接把酒瓶湊到嘴邊仰脖子猛灌了幾口,笑問道:“兩個小時?你不是用兩小時做前奏吧?”
傑西特一聽立刻這話可就不爽了,沉聲道:“什麼叫兩個小時前奏?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