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自此他放開手由崔跛子打點開發公司主要事務。令黃老五感到放心的不僅是崔跛子能耐,最關鍵的是自己心腹知己財務科長,依然把持著他和崔跛子合作開發公司的財務大權,自己就等著分成利潤吧。
誰知道,“天有不測風雲”,任何人都不會一成不變。就是那位一貫被黃老五奉為心腹知己財務科長與崔跛子狼狽為奸。崔跛子就利用黃老五信任財務科長這一點,當預售房火爆出售,黃老五從財務科長那裡所瞭解的全部是假賬。暗地裡崔跛子和財務科長兩人已經把天淵公司掏空,將鈔票轉移。兩年後,天淵山莊房子蓋得差不多了,也賣得差不多了。突然有一天崔跛子和黃老五所信任的財務科長,兩個人雙雙消失。其實他們早已做好準備,舉家逃逸海外。天淵開發公司一下子誇了,欠下銀行一屁股債。資產被查封,公司宣告破產。拔出蘿蔔帶出泥,那位李副市長也被“雙規”了。他為崔跛子批覆加蓋兩幢高層,僅此一項從崔跛子手裡拿了兩百萬“好處費”。黃老五幸虧將長河商場那一點房產分到各自私人的名下,不然也被銀行收回。
黃老五幾年的打拼都化作泡影,又回到原來的起點。去年長河商場地塊拆遷,黃老五他們本指望還能有一筆可觀的拆遷費。不曾想到,政府竟然按照房產權證註明的倉儲用房,予以拆遷補償。他們哪能接受?按規定倉儲庫房拆遷費最低,每平方米不足兩千元。同一幢樓被他們賣出去開傢俱城的那一半,則是按照商業門面房標準,每平方有近萬元的拆遷補償。同在一座樓,黃老五他們能得到補償不足人家的四分之一!
起初黃老五他們只是想多爭取些補償,沒想到政府就是不鬆口,認定產權證上寫明的“倉儲”使用性質,只能按此類標準設施補償。黃老五後悔也沒有用,因為當初只想少花點錢,撿個“皮夾子”。將本來商業營業房按倉儲房評估,買下來辦產權過戶的時候自然是按所評估房屋性質而定。現在想把產權使用性質再變更回來,已經為時已晚!
面對如此低下的補償標準,黃老五怎麼也接受不了。於是他又將過去“領導班子”的原班人馬攏到一塊,當然原來的“財務科長”在攜款逃逸前就將自己名下的幾百平方產權賣了,新買主這次也在黃老五的召集之列。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在一起商量數次。四周已經被拆的差不多了,他們幾個一步步地能堅持到今天,也真不容易。這天,政府給黃老五幾個人正式下達裁定書,給出了限定搬出的時間。如再不搬出的話,下一步等待他們就是法院的裁決書;再不走,強行拆除!
已經走到裁定程式,黃老五開始有點兒擔心。他把大夥兒攏到一塊商量對策,還是他首先發言。只見他清了清嗓門對大家說:“各位一直跟在我後面混到今天,都怪我用人不當,將我們的那家底子全部被捲走。各位手中只剩下這點兒房產了,還是改制時期我們擔那麼大風險弄到手的。現在就給這麼點兒拆遷費,要我們走人。我們和拆遷辦以及區裡都交涉過多次,上訪信業寫了不少,也不見多少效果。大家都看見了同一幢樓那半邊也拆了,政府給我們的限期搬家裁定書已經下達。我們商量一下,下一步我們如何應對?”
“我們抱成一團,達不到要求,一個也不能走!”馬上有人應和黃老五的話。
“硬抗下去對我們是否有利?大家要權衡一下得失。”接著黃老五有胸有成竹地說:“就政府送達的裁定書,我想向法院上訴。按程式我們可以再拖延三個月時間,起碼在這三個月內不會對我們進行強拆。”
“好辦法!”黃老五的觀點,立刻得到大家得到贊同。
“要打官司,我們就要請最好的律師。我已經將我們幾次上訪的材料,尤其是有關‘先拍賣後徵地’違規操作這方面的材料,經朋友介紹已經發給北京一家很有名氣的律師事務所。他們看過材料已經給我回了電子郵件,表示願意代理我們的案子。”說到這兒黃老五掃視大家一眼,接著又說:“不過代理費蠻高的,一審代理費二十萬元。如果一審法院裁決我們敗訴,若要上訴進入二審程式代理費另算。這當中還不包括律師往返機票、住宿費用。估計我們最少準備三、四十萬元來打這場官事。”
“律師能否保證打贏官事?”
“他說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黃老五接著又說:“大家看,這值不值得我們賭一把?律師還向我又透露了一點,只要能把官事拖到二審,進入省高院肯定勝訴。我們贏了,想拆我們的房子,政府要找我們談。這樣一來,主動權就在我們手裡了。而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他說給幾個錢就是幾個錢。”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