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著去商店賣掉東西,又修煉好裝備後,徐芳最後才來到書店,準備賣掉揹包裡面的這本小火球,結果把書籍放到交易視窗,居然顯示五萬金幣。
也就是說購買需要十萬金幣才行,徐芳不敢置信的擦了擦眼睛,以為自己看錯了。
要知道三十級的技能書才只能賣五千金幣而已啊,就是銀蛇劍也是賣給玩家才能賣十萬金幣,賣給鐵匠鋪不過一萬多金幣而已。
徐芳沉吟了一下,把帶著真字的小火球拿了下來。
誰都知道好東西是不能賣給商店的,畢竟商店只會給半價,而玩家如果需要就會溢價收購,只有當玩家不要的東西,才會賣給商店換點金幣,算是聊勝於無而已。
這本帶著真字的小火球既然賣給商店價格這麼高,那賣給玩家的價格只會更高,按照一般行情,至少會溢價五倍。
如果是特別稀有對玩家作用又很大的東西,那溢價就多了,幾十倍幾百倍都有可能,也就是說這本帶真字的小火球,有可能賣出百萬、千萬,甚至上億金幣。
上億金幣聽起來很多,其實不過是幾萬塊錢而已,對於一個五百萬人的遊戲來說,消費得起的人還是不少的,就看這本小火球是不是真的有那麼高的價值了。
當然,然後東西的最大價值,其實都是自己用,特別是技能書,又不像裝備那樣會過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