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都獲利,結果一般都是壞的,從上到下大家全受損失,這就是沒有規則、全靠拍腦袋做決定的壞處。
這件事到此還沒完呢,你拍了片子總要拿出去放映吧?於是韓雪又找到了洪濤公司裡的院線經理拉達,要求拉達安排黃金時間段放映她拍的這部片子。拉達一看,立馬拒絕了,這種爛片在她的院線裡放映了,誰看啊?直接影響她的工作效益,她想去放另一個公司的賣座片。
韓雪當然不幹了,自己公司拍的片子你不放,你去幫別的公司做宣傳,你什麼意思啊?走!找洪濤評理去!結果事情又鬧到洪濤這裡來了,還得讓他來拍腦袋做決定。拉達說的也有道理,人家每年是有工作效率考核的,完不成會扣錢、免職,甚至影響到人家在整個行業內的口碑,誰願意去僱一個沒有盈利能力的院線經理呢?韓雪說的也有道理,自己公司拍的片子,連自己公司的院線都不願意放,那怎麼去和投資方交代啊?
於是洪濤又一拍腦袋,拉達院線必須給韓雪放這部爛片,然後把資料做做假,明明只有10個人看,就說成1000人看,反正院線也是自己公司的,做這些很容易。再不成就多花點兒錢去找網站、影評人、記者給扇呼扇呼,這些人給錢就成,讓他們說他們的爹是母的,他們也絕不眨眼。於是呢,一部爛片在表面上就變成了秒殺好萊塢鉅作的神片,票房那個高啊,不衝破天際都不算完。
實際上呢,投資方是有苦說不出、製片方是牙齒掉了合著血吞,演員是舍著臉出去吹牛x,院線是陪著本賺吆喝,唯一的受益人就是那些幫著吹捧說瞎話的傳媒們。但是他們其實也沒佔便宜,短期內看,他們是賺了錢,但是他們把靈魂出賣給了魔鬼,這種事情長遠不了,當節操被賣光的時候,他們也就沒價值了。這個行業裡也到處充斥著謊言和泡沫,大家自己玩吧,某一天泡沫扛不住了,啪的一聲破了,整個行業直接倒退幾十年,大家全尼瑪沒得玩了。
有的人可能跳出來說了,我們的電影產業才發展了多少年啊,不能和好萊塢比,我們還在起步階段……這些都是扯淡!什麼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因為你前面有榜樣,所以你才不用去自己摸索了,你只需要把人家探索出來的好東西、成功經驗拿過來學學就可以了,頂多再加上你的不同理解,稍微改一改,更上一層樓。總不能說人家發展了一百年到現在這個地步,然後咱們還得再追一百年,也只能追到現在這個地步吧?再說了,按照國內目前這套辦法去追,一萬年也追不上的,原因很簡單,你的方向和人家是相反的,背道而馳了。你發展的越快,離正確目標越遠,簡單的說,就是你走錯路了。
但又有人問了,難道說,這個道理只有你知道,別人都是傻子嗎?不是,這個道理影視圈裡的人都知道,但是他們都不說,因為說了之後沒有好處反而會受到打壓,因為你妨礙別人掙錢了。當一個社會沒有規則的時候,往往是黑白顛倒的,對的東西統統被踩翻在地,錯的東西反而橫行霸道。大家心裡都明白,所以根本就不去管什麼對錯,混一天算一天吧。有錢有勢的,把孩子全弄到國外去,免得他們受影響,至於自己,能撈一把是一把,不能撈的時候拍拍屁股走人了,老百姓?愛死不死,關人傢什麼事兒?
那好萊塢那裡沒有這種問題嗎?他們又是怎麼解決的呢?很簡單,就像三權分立一樣,他們那邊把製片方、經紀公司和院線分成了三個獨立的機構,任何公司都不能同時佔有其中的兩個方面。也就是說,好萊塢的8大電影公司也好,還是6大電影公司,都不能自己是製片方還是發行方,也不能自己是製片方還是經紀公司。他們的手裡只有拍攝權,但是劇本和導演、演員他們並沒有。
製片方就是電影公司,他們只管籌集資金拍攝電影。經紀公司就是演員、導演和編劇,6大電影公司需要拍電影,都必須由他們來提供劇本、配好編劇、演員、導演。所有在美國混的、想拍真正大電影電視的演員、導演、編劇,也都必須和這10家經紀公司簽約,和別人籤沒用,這是行業內規定的。發行方就是電影院線,拍完的電影必須到這幾個院線裡來放映,放映票款按照拍攝之前就商量好的比例分。這就有點反常了,怎麼分成比例在拍攝之前就商量好了呢?不用看看影片質量再決定嗎?這個問題我們一會再討論,因為它又涉及到了另一個環節,就是保險公司。
光這樣就完了嗎?還不是,他們還有一套極其嚴格的操作細節程式,用來保證各方的利益。我們先從製片方也就是電影公司說起,6大電影公司的模式基本一樣,他們的內部會有幾個副總裁,數量有多有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