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裡,他不願意去那種湊合的小錄音棚裡錄音,非得和譚晶在一起錄,這樣的話這個錄音棚就不能白用了,因為洪濤這個專輯不是和中錄籤的合同。
但是這難不住他,多少錢?30塊錢一小時?先包半個月的,每天五個小時!林笛想說公司資金不太充裕,能省點就省點吧,但是當初他是賭輸了的一方,那個合同簽得很是喪權辱國,根本管不了洪濤的所作所為,所以他索性也就不管了,我只提建議,幹不幹、怎麼幹,最後還是洪濤拿主意。
不過洪濤看著很胡鬧,但是在專業問題上,他基本不去摻合林笛的決策。如何運作、如何經營這個音像公司,還是以林笛的主意為主。只是在一些原則問題上,洪濤有著自己的堅持。比如說譚晶不會出席各種混臉熟的活動和聚會,如果遇到困難。沒關係,告訴我具體是誰、具體是那個部門過不去了,咱直接用錢砸!砸不動也沒事,咱還有關係能託人,這兩樣都不成?都不成那就洗洗睡吧,還開個毛的買賣。
除了在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