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技術你也換不到。國家的資源全都白白便宜給了外國奸商,自己剩下一大堆爛攤子。有時候經是好經,但是念經的和尚太操蛋,這個經念出來更難聽。
不過這個話放到九十年代初,你說了也沒人信,鬧不好還得給你扣上一個破壞改革開放的大帽子。地方政府之所以不喜歡外商獨資企業,這是有私心的,因為外商獨資企業給他們帶不來太大的好處,你一次性投資完了,以後就沒政府什麼事兒了,甚至連稅都收不到,搞不好還得倒貼外匯額度。
政府喜歡的是合資企業,因為你不管和那個國內單位合資,畢竟有一塊兒是國內的,不管是利潤也好、成績也好,政府都能跟著沾光,這裡面的油水可就大了去了。最主要的是這種合資往往中方佔大頭,這樣一來,官老爺們就有了指手畫腳的權利,權利這個玩意,是能讓人上癮的,如果你發號施令慣了,但凡有一個企業不太聽話,而你又拿它沒什麼好辦法,那你吃飯都吃不香,特別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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