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車。老李在切菜時,將一些從保管室領出來的價格較為昂貴的菜,不切,丟到案板下面的籮筐裡。趁人不注意,塞到後面的雜屋裡,第二天,連同空籮筐一併拖出去,然後,又連同新買的貨物,一道拖回去,讓監察點數、給發票簽字。這本來是極其笨拙的盜竊,不過老李的人緣很好,一些工人還幫助他偷,就是掌勺的炊事班長,也睜隻眼,閉隻眼。後來你來調查時,你一問,他們都搖頭三不知。賣貨給我的老闆,覺得我為朋友兩肋插刀,情深義重。你們去調查他們,他們也守口如瓶。就這樣,上期的六月,這期的九、十月,總共只有三個月,從伙食費中湊足了四百五十塊錢。我們帶去的回頭貨作店老闆的進貨價,一般要損失兩成價。兩項加起來,損失的錢有八百多。一下子伙食被貪汙分子吃去了這麼多,大家還能吃得很好麼?
“我知道,貪汙五百,就是鐵定的“老虎”,屬為敵我矛盾,因此,我只弄了四百五。餘下的我只好騙姐姐,騙姐夫,騙父母,勉強湊足了這筆錢。我想,我還是個學生,沒有個人收入。就是案發了,關,年齡不夠格;賠,數目太大賠不起。當然,我也估計到,學校查明事實真相,開除學籍免不了,我把自己的前途葬送了,今後也許會窩窩囊囊活一輩子。但我想到這樣做,救活了一條命,付出這種代價,覺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