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這樣節儉是會顧家的表現,與其讓他大手大腳寧可讓他小裡小氣一點。
老實說,我更希望我的未來伴侶既不會大手大腳也不會小裡小氣。可惜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無傷大雅的小毛病也只得睜一眼閉一眼算了。
相比之下,週一鳴對丁曼可是真沒少花錢。丁曼是特愛漂亮的一姑娘,新衣服新鞋子總也買不夠,滿衣櫥的衣服還總要抱怨沒衣服可穿。他們在一起談戀愛的步驟永遠是逛街,逛了衣店逛鞋店,逛了鞋店逛包店,逛了包店逛飾品店……她怎麼逛都不會膩。
有一回我和田靜與他們這對一起逛街,結果走了三條街後我倆都累得不行,她還精神好得能上山打老虎。試衣服試鞋子試手袋試髮飾試一切可以試的商品,試得售貨小姐都直翻白眼。週一鳴則跟班似的跟在一旁替她拎東西,任勞任怨。
看他倆走在一塊很好玩,週一鳴穿著增高鞋身高差不多是理想的一米八,而嬌小的丁曼才一米五五,足足矮了他一截,懸殊的身高怎麼看怎麼滑稽。
田靜對此有一非常形象的絕妙比喻:“像熱水瓶帶茶盅。”樂得我不行。
那天逛完街回到家時,我雙腿都感覺快要斷了,對著週一鳴直抱怨:“你女朋友那兩條是人腿嗎?就算哪吒腳底下有風火輪只怕也走不過她。”
週一鳴還跟我訴苦呢:“你算不錯了,才陪她走了三條街。有一回我陪她逛街逛了一整天,除了吃午餐停了一小時其他時間一直在走。也不知走了多少條街,兩隻手還要替她拎大袋小袋。真是手也痛腳也痛,哥差一點就給累趴下了。”
可憐的週一鳴,他陪著丁曼逛街可不輕鬆呢,因為他穿的那雙增高鞋有10CM,這麼高的鞋跟走路走久了很累人。他自己說就像踩高蹺一樣,走到後來都搖搖晃晃了。可是為了討女朋友歡心,只能咬緊牙關挺住。
新的一年來臨時,我和馮智勇來往快兩個月了。元旦節這天,我帶他回家吃飯,老爸想見見他。
事先我已經把老爸的性格脾氣興趣愛好都告訴了馮智勇,讓他做足準備打一場必勝戰。孺子可教,把我暗中傳遞的一切都背得滾瓜爛熟,進門後和老爸相談甚歡。
但是一頓飯吃畢,他告辭離去後,老爸卻還是表示對他感覺不好。
我奇了怪了:“爸,你哪裡感覺不好?”
老爸說起初還覺得這小夥子不錯,但後來飯桌上有個細節讓他心裡不太舒服,就是馮智勇只顧自己吃好菜。
一盆燉土雞端上桌後,我把一條雞腿挾給老爸,再把另一條給他,他連推辭都沒推辭一下,就把雞腿啃了。還有吃清蒸魚時也是,他自顧自挾魚肚皮那塊好肉吃,都不挾一塊給我。
我平時還真沒注意這些細節,而且也覺得這不算什麼。我也不是小孩子,想吃什麼菜自己挾就是了。
老爸卻注重細節,他說細節往往最能真實直接地體現出一個人的多方面。就憑馮智勇這一點,他覺得他為人可能比較自私,心裡只有自己,很難為別人著想和考慮。
我不以為然:“爸,您這話會不會太片面了?別一棍子就把人家給打死了。”
“翩飛,你愛信不信吧。反正老爸已經把話說在前頭了,當然如果你還要繼續跟他交往我也沒法反對,但你最好多留心觀察他一段時間。”
馮智勇在我老爸面前未能面試合格。同一天帶丁曼回家見父母的週一鳴,也被他媽數落了一番。
和我爸一樣,周媽媽也沒看上丁曼。老太太那時在電視裡看這小姑娘覺得還不錯,現在帶回家來一瞅就犯嘀咕。嫌她打扮得太花枝招展,說話時太嗲聲嗲氣,看起來不像能過日子的人,老人家一百個看不上。
既是看不上,老太太臉上就沒啥笑容,待她不冷不熱。丁曼不知是有所察覺還是怎麼回事,臉上也沒啥好顏色,坐了不到一刻鐘就藉故要走。且說走就走,匆匆道聲別就衝到門口換上鞋走人。
週一鳴趕緊也要換鞋去追,被他媽攔下來了:“你回來,追什麼追。我可告訴你,這樣的姑娘不能要,不是能過日子的人。”
週一鳴真是窩火:“我的媽媽呀,您到底想咋樣啊?我找不著女朋友您有意見,我找著女朋友您還是有意見。您饒了我行不行?”
“你再找不著女朋友也不能找這樣的,媽敢肯定她除了會花錢外再不會別的正經本事。”
“媽,我說現在到底是我找物件還是您找物件?是我滿意要緊還是您滿意要緊?您能不能不那麼獨裁呀!丁曼別的壞毛病沒有,就是好逛街買東西,這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