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4)

胖妹和胖紙有什麼區別,人家最討厭的實際上不就是那個“胖”字嘛。他卻故意跟我作對,照叫不誤。不過他這樣刺激我時,我也有辦法給他添填。他叫我小胖妹或小胖紙,我就叫他微生物——想知道微生物是什麼意思嗎?我暫且不說,先賣個關子。

先說說週一鳴這個人吧。

我們很小就認識了,他算是我的青梅竹馬。小時候,他父母和我爸媽就在同一個軍工廠工作。軍工廠因為性質的特殊性建在一個深山坳裡,四面環山繞水,與附近的農村山林田野打成一片。大人們在這種偏僻地方工作生活覺得單調乏味,小孩子們卻如魚得水,終日“遊山玩水”不亦樂乎。

廠家屬區的孩子很多,大都貪吃又貪玩,這也是兒童的天性。在山裡玩過後再去田裡偷東西吃是很多孩子都幹過的壞事。附近的農民伯伯們種的那些可以入口解饞的農作物,如玉米、黃瓜、蕃茄、紅薯等可就遭殃了。黃瓜蕃茄可以生吃,玉米紅薯烤一下再吃別提多香了,一幫小壞蛋們沒少糟踏。三五成群地去偷嘴,好玩還多過好吃。

我那時年紀雖小,膽子卻大,嘴饞起來更是不要命,也敢跟著一群大孩子們去農民伯伯的菜地裡混鑽混偷。有一回偷紅薯時還挖到一個很大很大的,誰的戰利品都沒我挖的這塊大,很是傲視群雄了一番。

我們首領、也就是這幫“賊娃子”的頭頭因此特別賞識我,還龍恩浩蕩地要封我為壓寨夫人。雖然他都不太明白壓寨夫人這個詞是什麼意思,當然我也不明白。我們都是從電視電影中偶爾聽來的這個詞,似懂非懂地知道那是什麼好漢組織中最有份量的女性職位。

當時我很快活地嚷嚷:“哦——我是壓寨夫人嘍!”

那時候倍感榮耀的事,如今想起來只覺好笑。而當年那位曾經“冊封”過我為夫人的頭頭,早漂洋過海去了澳大利亞。在那邊刷了幾年盤子後總算站穩了腳跟,如今已經有了明媒正娶的正室夫人,小孩也好幾歲了。我這位“壓寨夫人”,恐怕借他十個腦子都想不起來了。

斗轉星移,不覺十幾二十年就這樣過去了。童年時那群曾一起廝混過偷摸過的孩子們,如今大都已經不相來往。唯一碩果僅存的就只有一個週一鳴還在繼續做朋友。這首先得益於我們年紀相當,然後是“臭味相投”。

當年那個“山寨綠林”組織裡就數我和週一鳴年紀最小,他只大我三個月。其他的都是至少年長我好幾歲的大哥哥,否則也沒法帶著我們倆小蘿蔔頭偷雞摸狗。後來他們漸漸長大了,老成了,尤其是上了初中後,一個個都端著一副中學生的派頭不肯再跟我們這兩個還在混小學的小屁孩玩。我和週一鳴遂結為同盟軍,不懼勢單力薄,繼續跟玉米棒子嫩黃瓜紅蕃茄等一干農作物過不去。還將作戰範圍擴充套件到了附近人家種的葡萄栽的石榴等果樹。

那一帶種石榴的人家有好幾戶,可惜他們的石榴樹中看不中吃。開花時滿樹胭脂色花朵紅似朝霞初上,結的果實卻小得可憐,比雞蛋大不了多少,味道也很差強人意,遠不如葡萄好吃。

當地種葡萄的人家只有兩戶,其中一戶還養著大黑狗看家護院。我倆識得厲害,不敢去招惹那條有著一口銳利大牙的黑毛畜牲。相比之下,另一戶沒養狗的人家就成為重點作戰物件。

因為在“山寨綠林”組織久經考驗過,我和週一鳴“雞鳴狗盜”很有一手。去人家門口偷葡萄時,作案時間我們很聰明地選擇在午後一點至兩點間,這個時候大人們基本上都在午休,被“逮捕歸案”的風險就降低了很多。作案手法我們總是採取搭人梯的方法,因為葡萄架一般都搭得較高,光靠一個人的身高是夠不著的,得一個人馱起另一個人,才能勉強夠得著幾串垂得低低的葡萄。

一個男娃娃和一個女娃娃一起去偷葡萄,論理,搭人梯時該是男娃娃馱女娃娃的。可是很不幸,作為一個小胖妹,週一鳴根本就馱不起我,總是反過來要我馱他。實事求實地說,以我的體重是更適合當馱人的那個。

就這樣,我和週一鳴一起偷玉米偷黃瓜偷蕃茄偷紅薯偷石榴偷葡萄……這些“贓物”極大地鞏固了我們的友誼——長期“並肩作戰”的經歷讓我和他的“革命友誼”與日俱增。直到現在,我和他還是好朋友好哥們。

因為我和週一鳴從小一起青梅竹馬長大的,現在又一起面臨著即將淪為剩男剩女的危險,所以老爸就異想天開,想著我若是實在找不到合適的物件就乾脆跟他一起混下半輩子得了。

我哪裡肯,週一鳴也是不幹的。他的心氣比我還高呢,一直揚言非絕色佳人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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