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還真的是一副春風得意的表情。
大個子比爾為啥會疼成那樣呢?
簡單呀,李夢楊摁的是他的腎疼點,能不疼嗎?
這就跟‘大嚎一聲,嚎的缺氧了’是一個道理,李夢楊還沒使出,‘走兩步,沒事兒走兩步’、‘跺腳,使勁兒跺’等奧義呢……
從此以後,那大個子比爾對李夢楊可是老服帖了,讓他幹啥就幹啥。
又得益於此時美國東部的郵政系統的發達,郵信跟電報都很方便,所以,把大個子比爾放出去也沒關係,李夢楊可以遙控。
控制了愛爾蘭人跟大個子比爾,李夢楊終於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也就是用搶來的錢幹革命!
咱這也是劫富濟貧,劫富濟貧……
可是,這個報社都破產了,李夢楊能搞的起來嗎?他一個華工,一個大盜,難道要變身當記者?
這個事兒吧,李夢楊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準備把這個報社的報紙改個名字,就叫做,《紐約晚報》,而且還真的就在晚上發哦。
晚報?那咱們家的新聞還能比別家的新鮮嗎?……
第七十一章 革命的種子到加州!
(那啥,其實黑車這兩天來病了,就是沈城這邊的天氣太怪了,但黑車還是不說啥,給大家加更,明天依舊有加更!求推薦!求收藏!求支援!黑車拜謝!)
呵~呼~呵~呼~
拖著沉重的腳步,拿起早已經乾癟的水囊,楊廣仁仰頭想要喝上幾口,但卻未能如願。
雖然已經是九月份了,可天上的太陽還是讓人無法直視,這就是傳說中加州的陽光了吧?
這個事兒,李夢楊跟自己說過……
“楊大哥,我們是不是到了?!”
“嗯!”
三藩市,這就是三藩市了,也是楊廣仁的目的地,之所以要來到這個地方,而不是隨便在落基山以東找個礦場就去發動華工,那是因為楊廣仁帶著李夢楊的重託!
可算是走到了地頭!
這一路行來,雖然身上的盤纏不少,可也真的是提心吊膽,艱苦卓絕,比之唐僧師徒當年西天取經不遑多讓,可還成,總算是到了!
楊廣仁眼中甚至都有淚光,不過,一旁的孟凡庸還在,自己這不能失了臉面。
孟凡庸就是當初在聖胡安山銀礦華工的一員,年紀也不大,當時是19,今年應該有22了,這小夥子是楊廣仁留在自己身邊的最後一個華工,算是自己的徒弟,也算是幫手了。
按照李夢楊的計劃,所有西行的華工都在途中找到了自己的地方,都是有華工的地方,李夢楊管這些個人叫種子,革命的種子,這就是在播種!
至於為什麼這麼幹,楊廣仁不知道,但是他相信李夢楊一定有他的想法,他也不多問,但是現在有一樁要事,他必須要完成,這是李夢楊唯一一個額外的託付……
“楊大哥!我打聽了,這條街就是三藩市的杜邦大街!”
“好!乾的好!”
倆個人,無論是從遠看,還是近瞧,那都是一臉的灰土色,那再配上這段對話……這好像跟李夢楊他們在東邊乾的事業也差不多,莫非他們是來踩點兒來了?
真的嗎?
“金鱗閣!就是這兒!可這……”
“啊?這,這怎麼了?飯店呢?人呢?”
楊廣仁跟孟凡庸兩個人沿著杜邦大街就走,結果便來到了金鱗閣飯店的前面,可是現在這飯店的大門禁閉,窗戶有些破碎,而牌匾更是歪歪斜斜,似乎馬上就要掉了!
“我,我,這,這可如何是好?!”楊廣仁沒成想,自己一路西來,結果到了地頭竟然是這樣的一個結果,這一急,他眼前就一抹黑。
“楊大哥!”得虧是有孟凡庸在旁邊,不然楊廣仁這定然是要暈倒的。
好一陣子,可算是緩了過來,楊廣仁呵斥帶喘,呼天搶地的說道。
“李兄交給我的任務呀!哎呀!這可如何是好?我這,我這連個信都沒帶到,這還怎麼向李兄交代呀!”
信?任務?
這個事兒,其實很簡單,楊廣仁臨走的時候,李夢楊交給了他一個額外的任務,那就是幫他帶一封信到加州三藩市的金鱗閣。
這是封什麼信呢?楊廣仁是沒有看的,但是這封信的封皮上寫了四個字兒,‘蓉妹親啟’!
楊廣仁看了這四個字,他如何能不明白這封信的重要性?這是李夢楊的私事呀,那‘蓉妹’跟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