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心情在別處 作者:莫再講

假典型”,還造謠說她跟鄉長書記搞過計劃生育。韓立冬聽了,臉上掛不住,就連夜回家,勸說批評於美華。誰知於美華不吃他這一套,又哭、又鬧、又摔碗、又摔盤子。一個溫柔多情的農姑形象在韓立冬心中蕩然無存,氣得他直想揍她。還是鄉長趕來調解,才平息了一場風波。後來,於美華雖不讓聯防隊員捉違反政策的媳婦,但去做工作仍然態度生硬蠻橫,爭吵對罵的情況時有發生。韓立冬還發現,於美華打罵孩子很厲害,三四歲的孩子弄髒了衣服,摔了碗碟,輕則挨一頓吵罵,重則挨一頓巴掌。鄰居常聽到小春在家中沒命地嚎哭。

一天韓立冬去縣裡開會,回來時順便回家看看,還給孩子買了積木玩具,剛進大院就聽兒子哇哇大哭,便加快了步子。來到家門口,只見於美華把兒子按在地上,倒拿著笤帚,啪啪地抽打屁股。兒子殺豬般地哭叫。韓立冬上前奪了笤帚,一把將於美華推了個仰面朝天,吼了聲:“這孩子不是你養的!”抱起孩子一看,兩個小屁股蛋兒給打得又紅又紫,滲出了血珠。他剛罵了聲:“後孃也沒這麼狠……”於美華卻一頭撲了過來,又哭又抓,說:“你敢打我!你當個狗屁副鄉長有啥了不起的!要不是我,你能上下那個中專來!你能有今天!”一把抓破了韓立冬的臉。氣得韓立冬嘴唇發青,一拳砸在門口的小桌上,把桌面砸了個大窟窿。

打那,兩人的關係時好時壞。儘管後來於美華也很少與農民吵架罵陣了,打兒子也少了,但兩個人的感情卻無論如何也難以恢復到剛結婚沒孩子那兩年的熱乎勁兒了,更難以恢復到婚前秘密同居的那個程度了。

於美華打一懷孕,臉上就長了一片片的蝴蝶斑。生了孩子之後能吃能睡,半年多的工夫就從一百二十斤長到一百五十多斤,與一年前的那個雖不算漂亮卻挺利索健美的少婦判若兩人。

韓立冬常常暗自長嘆:“老驢拉磨,又回到老路上來了。”他小時候,鄰居的七嬸剛過門時又俊秀又老實,可養了仨孩子之後,不知怎的變成了個蠻不講理的潑婦,三天兩頭跟鄰居、丈夫吵架,打孩子。身子也胖成了個大水缸。韓立冬閒下來時,小喬那圓圓的眼睛,微黑的小臉兒又老在眼前晃悠,特別是狂風急雨中學校後邊小橋上的生離死別,更令他刻骨銘心,久久懷念。小喬畢業後回到了桃林縣,分在財政局,曾給他寫過好多信,韓立冬也很謹慎地回過幾封。當副鄉長的那年秋天的一個黃昏,他一個人挺孤獨地住在鄉政府的兩間房裡,正為和於美華鬧彆扭苦惱地撕扯自己濃黑的頭髮。小喬突然推開門走了進來。兩個人擁抱在一起,小喬盡情地傾訴了幾年來的相思之苦後,說她跟一個在縣林業局當幹事的轉業軍人後天就要結婚了。接著,脫去了上身的衣服。韓立冬雖也很想圓一圓那個美麗的夢,但還是很理智地只把她摟在懷裡吻著。小喬瞪起圓圓的黑眼睛,怒氣衝衝地問:“你怎麼了?沒碰過女人?”韓立冬說:“小喬,請你原諒!我確實不能!我不能幹缺德的事!”小喬罵道:“你這個熊玩藝兒,真恨死人了!”又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好一陣子才鬆開。長嘆一聲,“我這人,這輩子就這個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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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節:心情在別處(27)

二人纏綿到晚上八點多,韓立冬最終也沒敢邁進那個雷區。他永遠也忘不了在濃濃的夜色中她下了車,回頭又望了他的那一眼。後來,小喬來過電話,說那轉業軍人對她挺好,可她卻總覺得不那麼稱心如意。韓立冬安慰了她一番,就沒再跟她聯絡。過了大約三四年,聽說小喬生了個女兒。存了幾年的幾十封小喬的信,也讓他拿到鄉政府後院的一條土坑裡偷偷地燒掉了。他擔心被於美華看到。因工作關係,他也去過桃林縣多次,還幾次路過縣財政局的大樓。幾次想去看看小喬,但都沒有去。他不願破壞人家家庭的平靜和幸福。只是每當跟於美華鬧得雞飛狗跳之後,就更加思念小喬,思念她那純潔無瑕的感情。

1986年韓立冬當了鄉長,這年他31歲,成為全縣最年輕的鄉長。1990年到灣岔鄉當了黨委書記,仍是全縣最年輕的鄉黨委書記。他不願把於美華和孩子搬到一塊兒。他擔心搬到一塊兒鬧矛盾更多,於美華跟農民吵架、跟自己鬧彆扭絕對影響自己在鄉里的威信。他一心要幹一番大事業。一般每週回家一次。鄉幹部把這事兒叫做週末“改善生活”。人過了35歲,加上工作又忙,對女人的興趣也有些淡薄了。有時即使回家,也不跟於美華“改善生活”。偶爾“改善”一次也索然無味。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捱了下來。韓立冬被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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