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2 / 4)

於通十八九歲年紀,眉清目秀,俊雅瀟灑,生就一副聰明相。胡青羊一見他就滿面通紅,躲在屋裡不肯出來。她曾幾次跟林一顰提過這個少年,每次都是既興奮又羞澀,完全深陷戀愛中的狀態,對婚禮上的諸般事宜也極有興趣。

十六歲的少女在元朝絕對是適齡新娘,像林一顰這樣相貌平平的老姑娘還能嫁出去,則屬於祖上燒了高香。林小仙雖心中嘀咕“未成年人保護法”,卻也不能對本時代風俗有什麼異議。只不過瞭解這位小帥哥的傳奇經歷後,小林還是忍不住去找胡青羊談了談:

“聽說鮮于通是身受劇毒時,被你哥哥救了?”

胡青羊立刻流露出心疼的表情:“金蠶蠱毒是天下最折磨人的毒藥,若不是哥哥拼著三日三夜不睡盡心救治,他早已被那狠毒的苗族女子害死了。”

“呃,那你知不知道,為什麼這女子要下毒害他?”

“因為他……後來不再喜歡……這女子心有不甘……”

“原來你知道。我覺得你還是再考慮考慮,他對以前的戀人很絕情……”那麼很可能對現在的戀人也一樣絕情。

胡青羊急急辯白道:“不不,他定是為了那女子好,若心中不再喜歡,那麼繼續在一起也是沒意思的。他說那女子如此狠毒的對待他,所以他心中現在只有我。”

林一顰心裡翻了個白眼,本想說:“你可愛又漂亮,哥哥又救了他性命,傻子也知道說心中只有你。”但看著她年輕真摯的臉上,全是對戀人的信任依賴,這句話始終也沒能說出口。

戀愛中的少女既是瞎子又是聾子,就算月老親自現身說這未婚夫不好,她也不會相信的。胡青牛跟鮮于通情同手足,家人鼎力支援,她這個外人又能有什麼發言權?況且人家才子佳人,門當戶對,看起來比她跟蝙蝠般配多了。韋一笑曾經說過各人有各人的緣法,外人是插不得手的。看來現實果真如此。

林一顰毒傷已愈,兩人在濠州過了三天極其不純潔的蜜月,決定出發去西域光明頂報道。胡青牛自幼父母見背,兄妹倆相依為命,自然想把妹妹風風光光的嫁出去。再加上鮮于通是華山派弟子,與他聯姻是有政治意義的,因此胡家決定忙完這兩人的婚事再去光明頂。

說不得離開總壇已久,本想跟林韋二人一起上路,但只一提,就見某蝙蝠笑的陰風陣陣,明顯發散出“破壞別人好事會被牛踢死”的拒絕電波。布袋和尚登時大徹大悟,他充分的認識到:狼這種禽獸,一旦嚐到肉味,就再不可能戒掉。於是說不得很識相的突然發現自己有些瑣事尚未處理,必須晚些時候才能動身。

說不得見多識廣風趣幽默,做旅伴是很讓人開心的。林小仙收拾好野豬後面的帳篷準備迎接新的驢友。誰知道人家突然改變主意,“主動”拒絕,害得小林相當失望:

“西域那麼遠,他騎馬去得多麻煩,反正都順路,開車送他一程就是了。”

韋一笑挑了挑眉毛,一臉古怪道:“隨便就讓人搭車,你道野豬是普通馬車?謝遜就算了,以後不要把野豬的秘密透漏給任何人,就算教裡兄弟也不行。”

“喂喂,我們跟說不得的關係,並不次於謝遜啊。”

“你要想以後天天給不相干的人當司機,就告知天下吧。”

告別當日,為了感謝主治醫生,林一顰送給胡青牛半打創可貼和一板瀉立停。這兩件東西給了胡青牛極大的靈感,他從此走上了創新求進步的醫學科研道路,以自己的實力把“蝶谷醫仙”的名號從自稱發展成真正的江湖傳奇。

韋一笑也以感謝主婚人的名義,送給說不得一件東西:一個極大的口袋。

眾所周之,布袋和尚說不得的名號,是因為他總喜歡用布口袋做武器,能攻可守,居家旅行、拐帶人口都很方便。只不過布袋不耐用,因此說不得身上總要攜帶無數以備用,實在很麻煩。

而韋一笑所贈的這隻口袋質料奇妙,非絲非革,刀劍不入,實乃天地間的一件異物。

說不得喜得渾身肥肉直哆嗦,當場將寶貝取名為“乾坤一氣袋”,拿著口袋就奔出去找人試驗了。林小仙只覺得這口袋的料子實在眼熟,卻想不來哪裡見過。直到大包袱小行李的往後備箱裡塞時,才猛然發現:那口袋是野豬上連帶的宿營帳篷改造的。

“非絲非革,刀劍不入,天地間的一件異物……”林小仙氣得渾身顫抖,抓起個大號扳手就扔了出去:

“TNND老子的法寶當然是天地間獨一無二的異物!!!死蝙蝠你給我記住——結婚後你的東西就是我的,但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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