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這些問題都是紀律渙散導致的惡果,孫子說這些都是“將之過也”。
自革命戰爭年代起,中國共產黨就相當重視軍隊的紀律建設。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毛澤東等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中為中國工農紅軍制訂的紀律,其具體內容在不同時候和不同部
隊略有出入。
在紅軍初創時期,就已提出部隊對待群眾要說話和氣,買賣
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罵人。
1928年春工農紅軍在井岡山的時候,規定了三項紀律:第一,行動聽指揮;第二,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第三,打土豪要歸公。
1928年夏提出了六項注意:一,上門板;二,捆鋪草;三,說話和氣;四,買賣公平;五,借東西要還;六,損壞東西要賠。1929年以後,毛澤東又將三大紀律中的“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改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打土豪要歸公”改為“籌款要歸公”,後來又改為“一切繳獲要歸公”。對於六項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虜腰包”兩項內容,從而成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這些紀律,曾經是紅軍以及後來的八路軍、新四軍、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於人民軍隊的建設,對於正確處理軍隊內部關係、團結人民群眾和確立人民軍隊對待俘虜的正確政策,都起了偉大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用近乎苛刻的標準向士兵灌輸遵守紀律的觀念,表明中國共產黨對於紀律建設的認識,已上升到組織建設的一個很高的高度。
1。紀律告訴每個人應該做什麼和應該怎麼做。
有些工作需要這種監督,但是總體而言,組織需要的是那些有自覺性的人,不必對他的一舉一動都進行嚴密的監督,所以紀律就要發揮作用了。
紀律使組織的行為標準化。它囊括了行為的所有含義:行為本身的意義、有哪些任務、任務本身的含義,以及違反紀律會得到什麼懲罰。紀律能使士兵有效地進行自我管理,按照標準執行命令、完成戰鬥任務,取得勝利。
在進入北京城之前,毛澤東對革命勝利後黨所處的地位和環境的變化,以及由此帶來的新問題新考驗,毛澤東是有清醒認識和充分準備的。他說:我們這是在進京趕考,絕不做第二個李自成。
他在七屆二中全會上向全黨敲響警鐘:“因為勝利,黨內的驕傲情緒,以功臣自居的情緒,停頓起來不求進步的情緒,貪圖享樂不願再過艱苦生活的情緒,可能生長”;他提醒全黨要警惕資產階級“糖衣炮彈”的攻擊。
他告誡全黨,“奪取全國勝利,這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以後的路程更長,工作更偉大,更艱苦。這一點現在就必須向黨內講明白,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這些話語,語重心長、字字珠璣,成為共產黨人防微杜漸、抵制腐化的座右銘之一。
為了防止黨內驕傲自滿,脫離群眾和突出個人的現象的發生,七屆二中全會採取了以下防範措施:不給黨的領導者祝壽;不送禮;少敬酒;少拍掌;不以黨的領導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業的名字;不要把中國同志與馬恩列斯並列。這“六不規定”,為新中國的清新之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紀律保證了思想工作的有序進行。
1957年10月9日,毛澤東針對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後,軍隊中一度存在著的某些幹部、戰士組織紀律性差,官兵關係緊張的狀況,把思想教育和執行嚴格的組織紀律結合起來,認為對於思想性質的問題,主要應該用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壓服的方法去解決。同時,人們為了有效地進行生產、學習和有秩序的生活,又要有必要的紀律和制度,因為紀律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保證,“這同用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
3。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
第四章 紀律監督提升組織戰鬥力(2)
1948年遼瀋戰役前夕,東北野戰軍政治部主任譚政召集參加攻打錦州城的各個縱隊的政委、主任開戰前政治工作會議。羅
榮桓參加了這個會議,會議是在一所莊稼院裡召開的,院內栽種
許多蘋果樹。會上譚政傳達了中央關於這一戰役的戰略方針,要求各個部隊搞好協調工作,做到不爭功,不爭勝利品,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嚴格執行入城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