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但是,怎麼撲?他採取的方式令我無法接受,甚至越來越令我不能容忍!許多朋友事後都替他惋惜,說他應該主動找我賠禮道歉。而且,說這些話的朋友都深知我的為人,他們知道我是個經不住別人兩句好話的人,何況,都是吃寫作這碗飯的。其實,當初我們一同登臺領獎時,我就在期待著張建偉能夠回過頭來,能夠走到我的身邊,跟我說道說道。假如他當時能夠有點真誠的話,我肯定不會再追究這起抄襲事件了。人不可能不犯錯誤,厚道的人也不可能不給人家以承認錯誤的機會。事實上,後來即便走上了法庭,我也三番五次地給予了張建偉這樣的機會。
書記當時是用一種惋惜的口氣說:呀,網上像著了火一樣,張建偉不希望這樣。我說我也不希望這樣,但是,我得知道他想怎麼辦。書記說,他想要你的電話,我可以告訴他嗎?
我說當然可以。書記又息事寧人地勸了一番,當然,他也認為我的想法有道理。因為畢竟張建偉對於他的錯誤沒有承認,也沒有說要找我和解。
書記將我的電話給了張建偉。我想,可能他會給我打電話的。如果他打來了,那就好說了。這之後,我接過幾個電話,有北京方面打來的,是我的熟人,也是張建偉的熟人。我感覺這樣的電話意義更多的是在試探我,或者說,對方很想知道下一步我會採取什麼措施。我等待著張建偉的電話,我也希望他能夠真誠地面對自己的錯誤。用書記的話,你們兩個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你們兩人成為仇敵。我贊同書記的說法,也並不希望與張建偉為敵,我願意給他機會,我始終在等待,我等待得太久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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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滋味兒(6)
既然已經在網上把冰層燒開了個窟窿,那就應該將所有的冰層烤化燃沸。我以為媒體會因此而形成一股熱潮,會喚起人們對於這起抄襲侵權事件的關注,從而給張建偉形成更大的壓力,使他受到教育,承認錯誤,挽回影響。
但是,我還是想得太簡單了。我對將要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事情估計太不足了!
阿良的文章似乎僅限於網路,還沒有在平面媒體構成多少衝擊。除了被《羊城晚報》等極少數的媒體轉載之外,更多的還是沉默與木然。
為了讓北京的主流媒體瞭解這起侵權事件,也是為了維護我的著作權益,我到北京搞了一個新聞釋出會。我要向與會的有關記者公佈,我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說我當初只是想透過媒體將侵權者不那麼光彩的行為予以披露,使得更多人知道的話,那麼,這段時間媒體的沉默終於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要是不訴諸法律,你就永遠討不回公道。而訴諸法律,也只能是在極其無奈的情況下。因為報紙有規定:如果沒有法律依據,他們就不能刊發此類文章,就是說,只有法院受理了這個侵權官司,報紙才肯披露。
於是,我請了律師,並且與我的律師趙星奇一道在北京一個叫做五福的飯店裡搞了一個小型的新聞釋出會。
那一天是2001年1月8日,到場的十幾位記者大都來自北京的媒體方面。也有我們當地來的記者,她是《遼寧法制報》主編專門派來的。
《遼寧法制報》是第一家刊出張建偉《蟬蛻的翅膀》抄襲《西部生命》這一訊息的,是記者王海宏寫的,她先寫了一條短訊息,到北京參加了新聞釋出會之後,又寫了大半版做以翔實報道。家鄉的報紙關鍵時刻給予我的支援令我非常感動。
所謂釋出會,也無非是將十幾個記者召集來,說明一下情況,沒有任何紅包之類的酬謝。到會的記者弄清了事實真相後,他們感覺很驚訝,因為抄襲者確實是有影響的名人,而這樣有名的人物還抄襲,確實不可思議。他們當場問了我一些相關的問題,然後,其中有的記者給張建偉打電話,想在電話中採訪他。但是,他們說,張建偉說他現在不說話。
現在不說話是什麼意思呢?顯然不是不說,而是沒有到說的時候。那麼,什麼時候才是他該說話的時候呢?
第二天一早,我就上街去買報紙。我們當時住在西單附近的京海賓館。走了幾個報攤,只有《北京晨報》一家刊登出來署名為張瑞玲的記者寫的訊息,題為《劉元舉告〈蟬蛻的翅膀〉抄襲》。其他報紙都沒有刊登出來。到了中午時,有的記者打來電話,言稱文章寫好了,發不出去,而發不出去的原因是報社領導接到了上邊的一個電話通知,明確指示不允許刊發劉元舉告張建偉抄襲這個事件相關的所有文字。上邊一個電話,還沒有留姓名,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扼殺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