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很難避免的……
有些時候,執念重一些,也並不是一件壞事,就像是求勝心理,這樣的心理,其實很大程度上可以讓一個人做事情的時候,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出自己的能力,即使在面對困境的時候,求勝心理也往往可以讓人一個人在短時間裡變得堅強,並且能夠爆發出難以想象的能量來……
像是很多動漫之中的角色所謂的爆種,其實也就是這種極端情緒之下的產物,內心之中的信念,如果強大到一定的程度,理論上是能夠創造出許許多多的奇蹟的……
但是,執念這種東西,卻也是有限度的,執念越深,往往一個人的思維模式也就是越是偏離正軌,所謂的偏執也就是如此……
最初的時候,或許只是出於一種好的目的,但是因為過於相信自己的做法是正確的,從而就自然而然的走上了一條非主流的道路……
這種人,在社會上其實也並不在少數,就像是那個認為吸菸有害健康,就一直致力於使用暴力手段去阻止別人抽菸的人,在他的認知之中,抽菸這樣的行為,不僅僅危害自己的健康,也同樣危害周圍其他人的健康,所以在阻止這種行為的時候,使用任何的手段,都應該是正義的,都應該是被人認同和接受的……
這樣的觀念,無疑就是一種太過極端的認知了……
畢竟,抽菸這種行為固然是危害健康的,但是這種行為本身卻並不犯法。搶走別人正在抽的菸蒂,並且扔到地上去踩,這樣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為,是否在公共場合吸菸。本身只是關乎一個人的道德問題,是不是遵守道德規範,本身只是看一個人的素質和修養而定的,無論是不是這麼去做了,都不算是違背法律的行為……
也無怪乎絕大多人的人,都不會認同他這樣的做法,就算是家裡人,對於他這樣的做法。也是非常不認同的,只能夠說,他的想法是好的,但是他的做法卻是錯誤的,而這也就是偏執所帶來的惡劣影響……
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樣的人招人恨,也可以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而這一點,也就是法律和規範之間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法律之中,如果有人正在實施一些相對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中,那麼正當防衛的權利。實際上是沒有上限的,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正在搶劫,被第三者看到並且阻止,甚至因此因為用力過猛,使得搶劫者直接死亡,這樣的行為基本上也不會被追究任何的刑事責任,當然,現在階段的各個國家之中。基本上對於這一方面的很多定義還是相對模糊的,所以很多時候時常會有一些見義勇為者因此鋃鐺入獄。從而也是使得社會之中的見義勇為的行為變得非常的稀少……
每一個人對於每一種事物,都會或多或少的有自己的看法。而這種看法本身,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自己對於對方的判斷……
就像是絕大多數的人,在看到一個人第一眼的時候,就會下意識的對於對方產生一定的感官,如果對方衣著整潔,外貌清秀,可能就會因此而產生一定的好感,而反之,如果對方相貌醜陋,衣著邋遢,則可能會因此對於對方產生一些些許的惡感……
而這種初始的好感和惡感,往往會伴隨著和對方等級交流變得與日俱增,初始是好感的,如果對方不作出什麼特別離譜的事情,那麼這種好感就會一直提升下去,就算是對方做了一些稍微出格的事情,往往也不會影響這種好感,而如果好感達到了一定的高度之後,甚至對方就算是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又或者是絕大多數人都不可能接受的事情的時候,對對方有好感的人,也往往會有選擇包容對方……
就像是一些吸毒的明星,一樣會有狂熱的粉絲去追捧,甚至在很多粉絲的眼裡,所謂的吸毒只是一種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而已,這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偏執了……
說到底,這樣的偏執,其實就像是很多狂熱的宗教信徒一樣,在他們的內心之中,往往已經沒有了普通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一門心思已經扭曲到了一種非主流的價值觀之上……
其實,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在這個世界上,對於一個人來說,如果存在有人始終對其抱有絕對的好感,並且不會因為任何事情而改變的話,那麼就一定是這個人的父母,因為父母雙親,對於自己的子女,必定是從看到的第一眼就會傾注自己全部的感情到對方身上的,而這種感情,可以說是與日俱增的,並且永遠都不會衰減……
而如果說一對父母要和子女斷絕關係了,那麼必定是這個子女已經讓自己的父母無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