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都忘記了,該怎麼辦?”他是真心為他擔憂了,這位伯伯真的不像壞人,不過,怎麼腦子會不好使,一直記不住東西呢?
“那就讓自己記起來。”他輕描淡寫道,“一次又一次地記起來。”
樂樂歪著頭,顯然對他的話有點不解。
他於是拿出隨身帶著一個筆記本,筆記本的封皮上用漂亮的行書寫著‘斯冠群’三個字。上面有各種潦草的筆記和便籤紙,他翻來書籤夾著的那個空白的位置,將一支筆放在了樂樂的手裡,“你寫下來,我就會一直記得。”
樂樂懵懵懂懂地接過筆,低下頭,卻瞥見對方攤開的、乾淨的掌心裡,用青色的顏料刺出的兩個字,“記住。”
他不住地提醒自己要記住。
不能忘記,不能妥協,不能退縮。
樂樂遲疑地拿過筆,想了一會,寫了一行,“我是樂樂,很高興認識你。”又署上了當日的日期。
字型是稚嫩的,不過,筆鋒很穩,隱隱有沉著的風範。
他接過紙筆,鄭重其事地道了聲,“謝謝。”
那一聲“謝謝”,讓樂樂對他好感倍增。至少,他是把一個平等的人來看的。
而不是像其他那些人,對小孩只是敷衍。
接下來的旅途,樂樂一直和他在一起,他從不問樂樂在哪裡,也不問他的近況。一大一小的兩個人,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坐在船頭的長椅上,或者鐵墩上,看著變化莫測的大海,看著夜晚的星辰遍佈,看著太陽東昇時,灑在海面上的那粼粼波光。
樂樂其實很想問他一些關於媽媽的事情,可是,看他的樣子,似乎真的不記得了。他總是會看自己膝蓋上的筆記,尤其是筆記第一頁的那張便籤,他會曲著一條腿,閒閒地倚在椅背上,一隻手抵著唇,另一隻手,則慢慢地翻動著紙頁。
他看的很專注,好像在看一本引人入勝的小說,很多東西,他能回憶得起來,很多東西,即便有再多提示,也始終覺得困難,那個時候,他就會蹩著眉,很勉力地思索著,他還會吃很多藥,拿著筆記本的手偶爾會松,將本子掉在地上。
到了傍晚的時候,他會教樂樂吹口琴,他的口琴吹得極好,幾乎有點管絃樂的感覺了。
不知為什麼,分明是很明快的曲子,可是每次樂樂在後面聽的時候,都有一種極寂寥的感覺。
海上四天的行程,他們倆人已經算熟識了。
而船上的其他人,似乎都對他頗為忌憚,並不敢來隨便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