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德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不過埃及的外交權控制在英國人手裡,楊德山也無法改變這個現實。
不能把“公使級”弄成“大使級”,並不代表楊德山就什麼都不能做。
蘭芳和埃及雙方宣佈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之後,緊接著要進行的就是使館建設。
使館建設是需要建築用地的,這個權力並不在英國人手裡,所以蘭芳得到的建築用地規格就格外的高。
一般說來,外交使館就是個“國中之國”。
蘭芳政府如果在埃及政府的領土上建設起大使館,這就等於是蘭芳的國土,埃及人是沒有權利管理的,從建設到防衛,都需要蘭芳政府自己負責。
其實對於使領館,各國都沒有一個固定標準,有條件的自然是各種金碧輝煌高大上,沒條件的就像以前民國在巴黎一樣找個公寓樓租間房子也能湊湊合合辦公。
蘭芳政府在埃及明顯是不打算湊合,埃及政府也很配合,在蘭芳政府向埃及政府申請建設用地後,楊德山大筆一揮在尼羅河畔給蘭芳圈了個半島出來,就在開羅王宮旁邊。
這個規格夠高了吧!
相對來說,其他國家的使領館,哪怕是英國這個埃及的宗主國,使領館面積都只有二十畝地,而蘭芳的使領館用地,面積足足有一平方公里,還是在開羅王宮旁邊,和埃及國王是鄰居,這馬上就讓想看蘭芳笑話的一幫吃瓜群眾傻了眼。
蘭芳政府動作快,馬上公佈了使領館設計方案。
在蘭芳政府的規劃中,蘭芳駐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