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一個會議上聽到一種說法,把同性戀稱為“社會醜惡現象”,列入了應當根除之列。在驚愕之餘,我們也感覺到一些人對我們的社會期望之高。假如我們這個社會是一片莊稼地的話,這些同志希望這裡的苗整齊劃一,不但沒有雜草,而且每一棵苗都是一樣的,這或許就是那位以同性戀為“醜惡現象”的人心目中的“美麗現象”吧。不幸的是,人的存在是一種自然現象,而不是某種意志的產物。這種現象的內容就包括:人和人是不一樣的,有性別之分,賢愚之分,還有同性戀和異性戀之分,這都是自然的現象。把屬於自然的現象叫做“醜惡”,不是一種鄭重的態度。這段話的意思說白了就是這樣的:有些事原本就是某個樣子,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現在我們都知道納粹分子對猶太人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是知道他們對同性戀者也犯下了同樣的罪行的人就少了。這是因為猶太人在道德上比較清白無辜,同性戀者在多數人看來就不是這樣的,遇到傷害以後很少有人同情,故而處於軟弱無力的境地。我們的好幾位調查物件就曾受敲詐,遭毆打,事後也不敢聲張。有一個形容缺德行為的順口溜:打聾子罵啞巴扒絕戶墳——現在可以給它加上一句: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