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孔子解釋上面的卦辭說:卜到蒙卦是亨通的,因為行為思想,把握了時間,得其中道,不偏,自然亨通。這個卦為什麼是“行時中也”?因為陽卦多陰,陰卦多陽,這個蒙卦是陽卦,六爻中只有兩陽爻。以男女為喻,一群女孩中,只有兩個男於,其中一個上九是老頭,另一個是九二爻,還很年輕,又得其中,正在坎卦的中爻,像二十幾歲的青年,最剽悍的時候,而且亦得其位。位就是空間。《易經》告訴我們,任何東西得其時,得其位,當然是亨通的。至於“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孔子說是“志應也”,意志、思想、感情相通。從卦象上看,上下互動相連都是好的,所以上下相通是好的。“初筮告,以剛中也。”初筮告,是因為下卦坎卦的陽爻得其中,陽剛得中,誠誠懇懇,爽朗、坦白,當然得到答案。“再三讀,讀則不告”,把九二爻另外放到任何位置都不對,最後孔子作結論:“蒙以養正,聖功也。”所以中國文化的教育思想、政治思想,都取用這個蒙卦。所以中國古代的教育,以人格的教育為主。現在不同了,現在是生活的教育、技術的教育,古代教育的目的在“養正”……完成一個人格,這是聖人的事業,是一種功德,不是今日動輒講“價值”所可比擬的了。
中國文化的教育哲學思想,蒙卦裡包含了很多,但不是全體,而且蒙卦的教育思想哲學,不屬於現代教育思想哲學的狹窄範圍以內,中國文化蒙卦的教育思想,包括政治也是教育,中國古代是政教不分的,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這就是政教不分的道理。全國的領導人就是大家長,就有教育全民的責任,這是中國古代觀念的一個重點。尤其在蒙卦中還看到,中國古代不但政教不分,而且還包括了現代的法治,就是所謂“刑教”,包括了法律的管理,刑教不分。譬如犯了法判罪,罪有輕重,在《易經》蒙卦的思想,判刑也是一種教育,如家裡孩子犯了錯,只好責打幾下,這也就是蒙以養正的《彖辭》觀念。
行到有功方為德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這個卦的現象,上面是艮卦,下面是坎卦,如畫圖勉強解釋,上面是高山,下面是湖水。至於蒙,如杭州的西湖,或者湖南的洞庭湖,早晨起來,一片水蒸氣上來,濛濛的把山都遮住了,這就是蒙的現象。這是物理世界的自然現象,以這樣來看蒙卦,就叫作“象”。這裡《彖辭》不說湖沼,說山下出泉,泉水從地下冒上來,我們研究卦象,先暫不看卦而在腦中構成一個景象,山水蒙,那麼景象是一個山,下面出水,透過了這個現象,對人文文化得了一個概念,效法這個卦的精神……果行、育德……這是兩個觀念,行為要有好的成果,言行一致,知行合一,行為要有結果為果行。讀書人經常說:“救國救民”,“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只講理論不行,要問有沒有做,有沒有事功,沒有則不算果行。那麼蒙卦的果行是什麼?是育德,教育,養育,對於人,對於萬物,要施給,養育得到成果,上古時“德者得也”,德字的意思也是好的成果,就是透過這個卦象,牽到人文文化上來,人要效法蒙卦的精神,做到果行育德,如大禹治水,就是果行育德。
這個人文思想和這個卦象有什麼關係?這是三代以後把這種人文思想套上去的,因此山高水深、源遠流長、飲水思源等等都是這觀念來的。
可是與《彖辭》比較,又完全是兩回事,這中間就有考據問題了;不管考據,也是兩個不同意義,或者深度不同的兩重意義。
再看爻辭,並沒有一個系列,不是一個系統,歷來對《易經》的註解,都有“《易經》是對的”觀念為前提,即使《易經》上解釋不清楚,也想盡辦法找理由附會上去。
刑法與教育功能
“初六,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就是刑教、刑法。“發矇”這兩個字很有道理,因為山下有水,凡有水就有水蒸氣,接下來“利用刑人”,不知扯到哪裡去了?這個現象是拿來講政治法律的道理。人犯的錯,沒有辦法教化,只好用刑。這個“利用刑人”的“利用”一詞,不是現代觀念的“利用”,現在說“利用某人”是一句很壞的話,至少在道德上犯了罪。在《易經》上常有“利用”這兩個字,並不是壞意,這兩個字要分開。《易經》上的“利用”,意思是用得對人有利。如“利用刑人”,是說用刑法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有利。因為人類中有些人不聽好的教化,打他一頓就聽了,但是與第一爻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