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
我揮開他的手,氣道:“你個笨蛋!早知道是金雕,我至少會開價兩千兩以上。五百兩,才五百兩,你可知道損失有多大嗎!真是要被你活活的給氣死了!”
全福樓的那個胖老闆鐵定不會燒了它,還不知道高價賣到哪去。唉!白花花的銀子就這麼飛了。
夜尋歡舒了一口氣道:“我說呢?你怎麼會傻傻的想保護那雕兒,原來是後悔賣低了價錢!”
“去你的吧!下面再走山路,不管你用什麼法子,給我多抓幾隻。”
唉!當年老師諄諄教誨我們要愛護小動物,國家領導人倡導我們要保護某某級瀕臨絕種的動物,這會子全讓我給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因為生存才是王道嘛。如果不是我那大把的銀票沒了,我也不會做出此等無良之事。要知道退店賠償等等可需要一大筆銀子,五百兩還差一點點呢。
夜尋歡先是瞪大雙眼望著我,隨後彈了一下我的腦門,道:“你以為抓金雕跟捉小雞一樣那麼簡單?賣多了只會惹麻煩!”
他彈我腦門?這種招牌動作只有他才會這樣對我。
“銀票拿來!”這可惡的傢伙居然敢獨吞。
他揶揄道:“女人,有時候覺得你很聰明,但有時候又覺得你很笨!你腦子裡盤算些什麼,我豈會不知道?”
說完,便往一家衣店走去。
行!不但收了我簪子,還收了我打算私奔用的銀票。算你夠陰險,夠老奸巨滑!
在我的堅持下,我換了一套男裝,杜絕他以後再想以夫妻身份相稱。
之後,找了一家客棧安頓下來,酒足飯飽之後,夜尋歡去買馬,順便將李雲娘夫家的信給送到,而我則是在客棧裡補覺。
本來我雄心壯志的跟自己說,我,一定要擺脫那男人,可是一想到那簪子和尋,我又忍了,何況還有被他私吞了那麼多的銀子。本來我想給笑笑飛鴿傳書一份,但轉念一想,有什麼用,現在又沒有ATM機異地取款,難不成讓她千里迢迢來給我送銀票?算了,飛份家書回去報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