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自欺欺人了:他在那裡要多快樂有多快樂,而你呢?只能是抱守孤燈度餘年、獨坐長門愁日暮。

所以,陳家洛這樣的男人,只能是做情人。愛他,可以愛他,愛得轟轟烈烈死去活來,但是不能嫁他。要嫁,一定要嫁令孤衝,愛美人不愛江山,既胸懷大志,笑傲江湖,又不為利祿燻心,能知進退,這樣不惜世俗真###情的明智男人,是真英雄,才是我心中至愛,嫁給他,一萬年也不後悔。

北京

我們為什麼還沒有結婚

我的回答(採訪編輯:趙趙) 《花溪》2001年第6期

二十一二歲的年齡,是女人最想結婚的時候。因為單純,才會相信一見鍾情,相信真的可以"執子之手,與子終老"。時間過去,年齡大了一點,一切可能就變得不盡如人意。終於知道"沒有神話般的愛情故事",曾經以為其他任何的事情都可以無所謂好壞,只要愛情是完美的。但那時才發現,原來愛情也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無法盡善盡美。

二十出頭的時候,要結婚可能很容易,頭腦一發熱,結也就結了。現在我二十四歲,在這個年紀,我不覺得自己很容易結婚。因為很難想象,跟什麼樣的人才能天長地久。愛情漸漸變成一件很難下決心的事情了。

當然,婚姻還是必要的,對每一個人都是這樣。只是遲早的問題。它作為人生的一種狀態,不管結果如何,總要經歷一下。我想,作為成年人應該有接受它的能力,能去經歷婚姻是一種權利。不管結果是怎樣,有過經歷還是好的。如果想成為一個完整的人,就該擁有或擁有過婚姻。

曾經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在愛情上,那是因為年紀小,現在再讓我談一場明知道沒有結果的戀愛,我可能會現實地認為這是不太現實的。

在每一段愛情開始的時候,我們可能都會希望與相愛的人白頭偕老。說"只願曾經擁有",那是很無奈的解釋,是因為預知了只能擁有一段時間。作為女###來講,可能開始戀愛的時候都會有婚姻的願望。

結婚,要不然就趁早,什麼都不懂的狀況下;要不就二十六七歲再結,已經有成熟的心態,對自己的選擇可以確實地負一點責任。想我這種中間狀態的年齡很難結婚。

婚姻應該是現實的東西,我現在還不能承受。主要是還沒有碰到那樣一個人,讓我去考慮這方面的事情。輕易地戀愛是不可能了,因為一段戀情的結束總是災難,漸漸會對未知望而卻步。我希望能碰到一個喜歡的人做男朋友,然後二十七八歲的時候再結婚。現在畢竟都還年輕,還是創業階段,誰的事業上都沒有太大成功,在這樣的發展狀態中,應該給雙方各自發展的時間。 txt小說上傳分享

水晶之戀

從來沒寫過結婚徵文,這次老頹從MSN裡給我發了連結,我不看則已,一看這叫怒火中燒:當年一起混的單身帥哥本來就沒幾個,現在他居然也要結婚了,剩下我們這些單身的美女們可怎麼辦?!他怎麼能只顧著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置這麼多稀飯他的女青年們於不顧呢?啊?簡直是太不像話了嘛!所以我簡直是憤怒不已,立刻氣沖沖地回覆他說:我不給你們寫,因為我嫉妒!!末了我還加了一句:你要是還要徵文的話,就把我這兩句話給加上去吧!老頹看了,哈哈大笑。

嫉妒歸嫉妒,羨慕歸羨慕,人家就是那叫一個幸福。言歸正傳,我是在一個非常春天的星期天下午,在看完狗子寫的徵文以後才開始決定寫這篇喜帖的。說真的,我在文章裡寫過狗子,寫過石康,寫過唐大年,寫過艾丹,寫過張弛,寫過方文,寫過幾乎當時所有一起混的朋友,唯獨沒有寫過楊葵。

我跟老頹認識是在1999年,日子我記得很清楚,9月9日,因為這個日子實在是太好記了,所以才到現在都記得。老頹那天穿的是一雙平底的黑布鞋,不知道現在北京還流行不流行這個,反正當時那種鞋是屬於很酷,很流行的那種。那時候老頹才30剛出頭吧,還是很帥的,穿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衫。酒吧的名字我已經想不起來了,8年了,但記得是在三里屯附近的一家露天酒吧,很大的一間,問問大仙他肯定能想起來那酒吧叫什麼名字,因為那天他也在。

我當時是和一個在《時尚》做總助的女朋友在那裡泡吧,那天晚上一起喝酒的還有高虎,後來演皇帝的那個,還有唐大年也在。事實是他先來,然後才把老頹給叫過來的。

我記得老頹同志當時很酷,跟他的黑布鞋一樣地酷,整個晚上就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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