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五十埃幣買來的便宜貨,質地輕脆,袍子一稜稜在穿堂風裡飛,聲音很尖。他就這麼軟而單薄的坐著,身旁的東西全飄在那兒,渾囤囤的輕,唯獨身體是異常的沉重,正像一位病入膏肓的國王。
他抬了抬手,僕人端上來一碗藥汁,他接過去砸了兩口,託在手裡,說了兩句話。聲音很低,低得彷彿不願給人聽見。“還真是這麼一回事兒。這小子——不是小子了,也算半個老頭,只要活著就不安分。”
孔雀,就是這個人,一輩子都要和他作對。
豹打了個噴嚏:“妹妹是很厲害的人,可他這樣的一幫之主也犯不著親自下手吧?”
水仙沒看他,也不願看他。這孩子呱呱墜地之時沒有能夠賦予他為人父的感慰與驕傲,他吐在地面上的那口羊水,恰恰折射了他諸多恥辱中最為窩囊的一筆。
那年他從監獄裡逃出去,同一個女人結了婚。婚宴上孔雀不請自來。不讓他來,自有水仙的一番道理,他都不要他了,還來湊什麼熱鬧;而他腆著臉來,也有他的企圖。水仙被人灌得爛醉,沒功夫猜疑,等被人拱進了洞房,床簾垂著,是很輕柔的軟紗,後面的人影子卻是臃腫的。孔雀先他一步上去了。他強女幹了他的新娘。
孔雀,他就是那麼橫的一個人,凡事都要壓著他,都要把他牢牢控制在手裡。他在他髮妻的肚子裡種下了野種,這顆種子順利的抽出了嫩芽,而他必須把這棵散發著惡臭的毒芽栽培成一朵花。
不為別的,就是為了面子。漫漫十二年他都在監獄裡度過,那時候的他,很卑微,也很孱弱,然而凌辱沒能讓他腐爛在那臭氣熏天的巢穴裡,就像九死一生之後的功垂名就沒能讓他超脫。他就是要出來,頭頂天,腳立地,他要踩在所有人頭上,把丟盡的顏面一塊塊拼回去。
他喝藥,嘴裡泛著苦,卻還是要笑給他們看。“他當然不會親自出手。殺死玫瑰的人,一直就在我們眼皮底下。呵呵…。怪道那教士和蟬打得火熱,這人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