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2 / 4)

人。鳳姐同寶玉雖說是表姊弟關係,但畢竟是叔嫂有別,病重時也不可能一起“挺屍”,如果他們是夫妻,這樣寫來就合乎情理了。事實上,洪昇夫妻,確實是因為家庭中父輩的庶母挑撥離間,方被逐出家庭,失去優越的生活條件,過著顛沛潦倒的困苦生活的。

其四,第三十三回《不肖種種大承笞撻》中,在“寶釵借扇機帶雙敲”,晴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之後,因為趙姨娘母子挑唆,寶玉被父親狠狠地痛打了一頓,好長時間不能下床;無獨有偶,因為石呆子的扇子,賈璉也被父親一頓痛打,好長時間不敢行動。賈家縱然有打兒子的傳統,但這樣與扇子巧合,也難於解釋。如果哥倆寫的是一個人,因為同一原因,挨的是一次打,就易於解釋了。

其五,第四十六回,《鴛鴦女誓絕鴛鴦偶》中,賈赦說鴛鴦瞧上的“小白臉”,可能是寶玉,也可能是賈璉;平兒和襲人,也調笑說把鴛鴦給了賈璉或寶玉。如果兄弟不是一人,鴛鴦幾乎人盡可夫了,與鴛鴦性格不符。賈赦如果說鴛鴦看上了侄子尚可理解;如果這樣說兒子,難免有“聚”之嫌,封建社會,任誰也不會這樣說。

其六,第六十四回到六十九回,“賈二舍偷娶尤二姨”,洪昇確曾“偷娶”了一個姓鄧的妾,娶後妻妾間也確曾發生一些糾紛,有洪昇的《迴文錦》傳奇為證。但黃蕙不曾置鄧氏於死地,小說創作,誇張是常用的手法,可以理解。《紅樓夢》中的寶玉年紀尚小,不能納妾,寫到成年的賈璉身上,合乎情理。由此間接亦可證明寶玉賈璉實為一人。

其七,第七十四回,《惑奸讒抄檢大觀園》中,抄檢的原因,本為傻大姐在園中揀到一個“繡春囊”,王夫人懷疑是鳳姐的東西,鳳姐不承認,才抄檢的。但鳳姐並不居住在大觀園中,不抄鳳姐居所,反而抄少男少女的居所,於理不通。抄檢的後果,是大觀園中懷春男女的離散。由此可證,鳳姐的真實身份,應是大觀園中人物。

其八,王熙鳳的最終下場,是“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紅學界對此判詞的真實含義見仁見智,聚訟不休,始終達不成一致意見。其實,“一從二令三人木”,就是一個繁體的“檢”字,“一從”是檢字下邊的兩個“人”字;“二令”是檢字中間的兩個“口”字,義取令從口出;“三人木”就是檢字的“人”頭和“木”旁。“檢”表示抄檢大觀園,這句判詞的意思是,自從抄檢大觀園後,王熙鳳就被逐出家庭,不得已“哭向金陵”了。事實上,洪昇夫婦被逐出家庭後,確實是“哭向”武康的,武康縣在杭州北,正是通往南京的路上,說是金陵亦無不可。

不知朋友們是否注意到《紅樓夢》中有一個特別有意思的怪現象,就是凡是寶玉出場的情節,賈璉幾乎都不出場;凡是賈璉的重頭戲,寶玉又總是失去了蹤跡。譬如清虛觀打醮,寶玉、鳳姐都去了,連賈珍賈蓉父子都十分活躍,但就是看不到賈璉的身影,他幹什麼去了?王熙鳳搓辱尤二姐至死,賈璉發狠為二姐報仇,平時那麼憐香惜玉的寶玉,為什麼從來蹤跡不至?原來,青年賈璉和少年寶玉的生活原型是同一個人,就是洪昇自己。書中的王熙鳳,生活原型就是洪昇的妻子黃蕙,鳳姐是王夫人的孃家侄女,黃蕙也是洪昇母親黃夫人的孃家侄女,關係完全相同。由此不難看出,《紅樓夢》為什麼把王熙鳳寫成了第一女主角,戲碼遠遠超過黛玉、寶釵,形象也更鮮明生動,如見如聞,就因為人物原型是作者洪昇最熟悉的表妹兼妻子!

《石頭記》系統——賈寶玉、鳳姐的故事(3)

《紅樓夢》中,婚後的賈璉和鳳姐,與婚前的寶玉和黛玉、寶釵、湘雲,實際是洪昇夫婦人生不同階段的描寫,不過是把姑舅親屬關係複雜化描寫罷了。書中交代,鳳姐小時,家中把她當男孩子撫養,而年青的湘雲,就愛男孩子打扮,二人的性格具有“英豪闊大”的共同點;寶釵婚前,就同探春一起,對大觀園興利除弊,顯示了治家才能,而少婦鳳姐,治理家政井井有條,上下畏服,二人的性格具有“隨機應變”的共同點;黛玉終日以淚洗面,似乎與鳳姐毫無共同之處,但聯想到鳳姐“哭向金陵事更哀”的下場,誰又能說,鳳姐被逐出家庭後的眼淚,不是與黛玉一樣的“還淚”呢?《紅樓夢》書中對黛玉的描寫,實際是對婚後困苦生活中黃蕙的刻畫,否則,一個未婚少女,怎麼能自承並自稱是“瀟湘妃子”呢?書中對寶釵的描寫,也是對初婚少婦的刻畫,寶釵自承並自稱“蘅蕪君”,封建社會,只有對已婚婦女方可稱“君”,如“太君”、“院君”、“細君”等,對未出閣的姑娘,沒有冠以“君”的稱呼的。書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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