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一段時間竟然不要回程買藥!有時候我還有意外的驚喜——撿起一些比較好的裝備,都被我收入揹包,有些我能用的,我就帶在身上,我身上的黃金套裝有一半是他們送的,到現在,我還有多的了!正因為我的裝備越來越好,殺人也就越來越容易,而我就越來越喜歡殺人,對於我來說殺人已經是我遊戲中一件快樂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從某種意義上說:殺人也是一種藝術,他需要的是技術,但懂得欣賞的人為人它就是一門藝術!
“呵呵,難怪有人說你變態,從某中意義上說,你還真他nnd的變態!”莫名友好的開起了玩笑。
“哈哈,還好我是一個正常而有理智的人,所以遊戲歸遊戲,生活歸生活,生活中別說殺人,就連和別人吵架我都不會,更別說打架和殺人了。不過遊戲中流傳我是變態殺人魔王,還是後來的事情。”“半條命”也笑了笑。
“後來,後來你更加變態?”莫名有點將信將疑。
後來,我殺了人之後,我在他們倒地之後,還沒有復活之前的時間裡,你是知道,這十來秒鐘的時間裡,被殺的玩家是可以看到對方的一舉一動,可以看見對方說的話的,我就對著他們的屍體故意諷刺、辱罵他們,有人說這叫鞭屍!現在想想,我那時侯真的有點瘋狂!
“還瘋狂啊,簡直就是一個瘋子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