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報人,對胡適極表好感,但是因為《時報》又一要員陳冷血反對白話文,與胡適相見,冷淡非常,主筆的職務終於談不成功。)
第二件事。李小峰在上海辦了一個北新書局,專售魯迅著作大發其財。胡適要亞東圖書館改招牌,遷移發行所到四馬路,不售舊書,專門發行新著作。汪孟周認為經濟上不容易辦,於是胡適就要亞東結出歷年版稅和退回壹百兩銀子的股份。汪孟周再三勸他:“書生不能經商。”後來胡適就同邵洵美等開了一家“新月書店”。
第三件事。汪孟周又告訴我,胡適從前到上海,認識了劉半農,結伴遊樂,常到雲南路會樂裡妓院中去。汪家與胡家是四代世交,他見到這種情況,很不高興,親自到會樂裡妓家,對胡適說:“你是青年人的偶像,如果你到妓院的事傳開來,所有《胡適文存》及一切書籍,都沒有人來買了。”如此勸阻,所以這件事沒有張揚出去。不料後來胡適又認識了邵洵美,再度走入風月場中。這些事情,後來胡適自己在他的《四十自述》中都有提及的。
以上所講的三件事情,雖然是汪孟周酒後的牢騷話,但內中所說的都是外界所不知道的。在一九二九年一度會到胡適之後,差不多十九年沒有見面。在這期間,他當過北京大學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