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維持機器,嘴裡曾經說過一些含混不清帶有美國口音的英語。他的身體兩側和腹部都有傷痕,好像本來有一條裝錢的皮帶被割斷搶走了。腳踝上的傷痕顯示出他的左腳踝上曾經綁著一個槍套,和某種東西。
是警徽,拉蒙想。一定是個警察。因為護士說這位壯漢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他便告訴弗蘭切絲卡,他年輕漂亮的女秘書,如果那個英國人打電話過來,就跟他說拉蒙會在波哥大商業區的聖母醫院裡。
拉蒙為了兩個原因而去醫院,第一因為他很好奇,如果這個受傷的人是美國政府的某種特工,比如說毒品管制局或中央情報局,那麼他便有機會和美國大使館聯絡。另一個原因是,戴維。賈丁在和另一名秘密情報局特工討論事情時,卻請他離開,顯然是對他不夠信任,不讓他聽,傷了他的自尊。在整個哥倫比亞,沒有人比他澤維爾。拉蒙更值得信賴的了,他對這一個事實感到相當自豪。
因此,這位哥倫比亞秘密警察部隊前任上校到醫院去的目的,就是要提醒賈丁,拉蒙還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處理,不必整天跟在英國秘密情報局的後面任憑差遣。
拉蒙在走廊裡走著,經過開放的病房,看到護士和擔憂的醫生忙著治療受傷的人們。他點點頭和一兩個工作人員和病人簡短地打著招呼。拉蒙把結交各種型別的人物看成是自己工作的一部分。
他走到急診室,被帶到了一間加護病房,病房前面髒兮兮的,一個印第安人的家庭,全家人正在看著醫生縫合他們的父親肩上的一個很深的傷口。
病房裡,三個護士圍著病人,正摘熟地把躺在輪床上那個赤身裸體的男子身上的各種管子除去。他的頭部包著繃帶和紗布,身體兩側和腹部的傷口都已經縫合。
〃嗯,這個傢伙倒被照顧得很周到,〃拉蒙站在門口,聲音沙啞地說道。〃但願下次我被推進來的時候,身邊也有那麼一大群漂亮的護士小姐圍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