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這是好徵兆。我面帶笑容向她走去。
“嗨,招呼了。”我操著純正倫敦腔說,自個兒也不清楚為什麼。“我想買兩千英鎊禮品券。”她沒說什麼便徑直處理交易,一邊問我付款細節。我掏出錢包,避開她視線範圍開啟。卡就插在錢包裡,齊刷刷一疊,現現成成,但並不像看起來那樣無懈可擊。我腦子裡還記著另外一些,但為這筆買賣我還是選了離手邊最近的一張。大衛史密斯。
刷卡機嘟嘟一響,她伸手拿起電話。大衛史密斯的信用卡——我的信用卡,是一張美國運通商務卡。安全問題包括全名、地址、城市、生日和母親的孃家姓。這些資訊,還有遠比這多的資訊,都在我腦子裡。為了不讓這些資訊變成一團亂麻,我把人名與各種水果一一對應。大衛史密斯對應的是一隻大而多汁的梨。我長噓一口氣把梨調出,瞬間這隻梨就帶出一堆資訊:名字、地址、日期。。。
我謝過她,匆匆走向自動扶梯,一面將禮品券塞進口袋裡。回到馬爾特里街,我信步逛進路易威登店。“您好啊,卡斯特羅先生。”老實說,這讓我吃了一驚。我先前在這裡就花過一次錢,那還是今年八月,上回來愛丁堡時。想到這裡,我的驚訝煙消雲散。那次總共呆了四天,怎麼過的已經記不大清楚了。四天花了四萬兩千英鎊。
第一章 始即是終 終即是始(4)
離開路易威登我又進了隔壁的阿瑪尼。來這裡純粹是浪費時間,禮品券在我口袋裡變得發燙,但我竭力忘掉它。我心想,大不了從另一個扶梯上去,她就看不到我;即使看到,我也可以用另一張卡付款。我挑了幾件T恤衫和內衣。我老買內衣。我老在買。
在櫃檯前,我從那疊卡最裡面掏出一張。這張卡和其他任何一張比都相形見絀,既不是金卡,也不是白金卡,也沒有商務卡標誌。它是貝爾法斯特一家知名銀行開出的借記卡,是我的個人賬戶,工資就存在裡面。我喜歡想到自個兒的工資,這是我新近開始從事的工作,在酒吧當DJ打發時間。一百二十英鎊的區區之數,但每次離開酒吧,我都高興得騰雲駕霧般。
這是我唯一靠賣力氣賺來的錢,每次領到薪水,我第二天就把現金存進這個賬戶。不是非存不可,但我就是想存。我還有個銀行賬戶在瑞士,可不像這個賬戶那麼讓人舒心。當我將大筆大筆的錢從瑞士賬戶轉進愛爾蘭這個賬戶時,心裡其實並不爽,因為來路不正的錢遠遠超出了規規矩矩掙來的錢。但我還得這麼做。人總得過日子啊。說到底,不過是銀行賬戶而已,而且這只是整幅圖畫的一小塊。我要花的錢,已經花出去的錢,大都來去無蹤,從不留下任何記錄。
我再也等不下去了,於是繞到夏菲尼高店前,從另一扇門走進去。迅速穿過香水區,又一次想起要給老媽買上一瓶,然後乘側面的扶梯來到男士區。一進去就看到斯圖爾特,他也看見了我。這就是我買禮品券的原因。
“嗨,艾略特,真高興見到您,今天想看點什麼?”我喜歡個人化的購物體系(說實在的,要是有錢,誰不喜歡啊?),尤其喜歡斯圖爾特的風格。東西只要有一丁點不合適,他絕不會讓我買走,哪怕因此而少賺幾英鎊提成。曾有一次,我穿著一件米色西服從試衣間出來,他居然對我大加取笑。當時我就拿定主意:這傢伙值得我喜歡。
我們穿過一個個商品區,他取出這樣那樣的外套、襯衫、褲子,只要我停下腳步檢視,他就問好每件衣服的尺寸,拿出來,和別的衣服一起搭到胳膊上。走到更衣室時,他手上已經堆成一座小山。但我得先去趟洗手間。我跟斯圖爾特打招呼,可他沒有聽,而是朝遠處皺著眉,問什麼人“什麼?”。
我剛進廁所小間,就聽到廁所門開啟又關上,有人邁了幾步走進來。我想這人正站在鏡子前,大概沒意識到我在裡面。我的出現多半會造成些許尷尬,但我還是拉開了小間的門。
一個矮小敦實的男人繃著臉迎了上來。無疑是個警察,就連夏菲尼高保安穿的制服都比他好。我看到他時第一個念頭真的就是:這傢伙的制服真夠舊的,好像災荒年間的出品。褲子緊緊箍著大腿,肩膀皺得厲害。
我舉步前行,好像想跟他擦身而過,但此舉其實只是為了促使結果早點到來:大收尾。伴隨收場而來的是他胳膊一揮,一隻手猛地掐住我手腕,一陣劇痛隨之襲來。他手很大,毛茸茸的,拇指壓在我襯衫袖子前二到五厘米處,小手指緊扣在我的勞力士蠔式總統型表表盤上。這塊表是我花一萬兩千一百一十英鎊買的,用的是素未謀面的一位美國生意人的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