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我對你講:“我答應你,瓊瑤,我不自殺。”我點了點頭,因為這個以後還可以賴,因為我沒有說,我只是謊你,好給我回去。
你不放過我,你自己也快累瘋了,卻一定要我親口講出來。
我講了——講了就是一個承諾,很生氣,講完又痛哭起來——恨你。因為我一生重承諾,很重承諾,不肯輕諾,一旦諾了便不能再改了。
你讓我走了,臨到門口,又來逼,說:“你對我講什麼用,回去第一件事,是當你母親替你開門的時候,親口對她說:“媽媽,你放心,我不自殺,這是我的承諾。”
陳姐姐,我恨死你了,我回去,你又來電話,問我說了沒有。我告訴你,我說了說了說了,……講講又痛哭出來。你,知我也深,就掛不了電話。你知道,你的工作,做完了。在我們家四個孩子裡,陳姐姐,你幫了兩個——小弟,我。相隔了九年。
三年前,我在一個深夜裡坐著,燈火全熄,對著大海的明月,聽海潮怒吼,守著一幢大空房子,滿牆不語的照片。那個夜晚,我心裡在喊你,在怨你,在恨你——陳姐姐,為著七個月前臺灣的一句承諾;你逼出來的,而今,守的是什麼樣的日子。
第二天,我寫了一封信給你,說了幾句話——陳姐姐,你要對我的生命負責,承諾不能反悔,你來擔當我吧!當然,那封信沒有寄,撕了。
再見你,去年了。你搬家了,我站在你的院子裡,你開了房子的門,我們笑著奔向彼此,拉住你的手,雙手拉住你,高聲喊著:“陳姐姐!”然後又沒有了語言,只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