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屍案,那他們多半會出現在‘一夜旅館’。
畢竟那裡可是事發地。
我心裡這麼想著,連忙轉道旅館的路口,馬不停蹄的趕去,
沒有錢,我只能跑過去,還好被容迦鍛鍊過,一路上跑起來也不帶喘氣的。
可剛到旅館的門口,我就被旅館的攝像頭給找到。
接待的小姐剛好是碎屍案當晚的值班人員,她一看到我就準備報警。
“你在幹什麼?!”
我一看到接待小姐神色有異,對著我掏出手機就打110,出口的話無非就是要來抓我。
我趁著她還沒報地址,一把奪過她手裡的手機。
“殺人犯!我手機有GPRS定位,你搶了我手機也不會逃過法網的拘捕。”
聽到前臺接待小姐自以為是的話,我目光陰寒又怨怒的瞪著她:“你胡說八道什麼!什麼都不知道就不要在那裡瞎逼逼。”?本來被冤枉的我,就已經夠隔應我了,還被個陌生人當成殺人犯,我更覺得受辱。
“殺人犯,殺了人被當眾抓捕,還說我瞎逼逼……”
這個前臺小姐簡直是個唯恐天不亂的人,我說她兩句,她直接撲上來跟我扭打起來。
我本來不想跟她在這裡鬧,她直直的把我撲倒在地上,還真以為我好欺負似得打我,嘴裡還嚷嚷著抓殺人犯。
我氣急了也不跟她廢話,索性運起力直接把她反撲,手肘抵著她脖子,本來只是讓她別嚷嚷了,倒是被樓上聽到訊息的警察給瞧見了。
那些警察原本是來調查碎屍案的,這裡終歸是事發地,查起來說不定會有線索。
結果他們還沒找出什麼線索,就看到被保釋了的我一副‘凶神惡煞’的欺負身下的前臺小姐。
他們當場把我抓住。
“你們怎麼又把我抓起來?是不是誤會什麼了?我可沒……”
我莫名其妙的又被帶上手銬,還被警察扣著脖子走,我無辜的解釋。
我話還沒說完,全被身後被勒疼了脖子的前臺小姐給誣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