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卅一章 出事了(2 / 2)

鬧騰,隔壁鄰居們也受了影響,經常上門讓他們看好孩子,李家人有苦說不出。

李父李母知道孩子是沒指望了,受不了,8月份便回了拾市。

李垚也不怎麼管孩子,周春梅也不怎麼管,保姆壓力非常大,熬到9月底也終於熬不住,從李家辭職。

沒辦法,孩子是自己生的,周春梅還得照看,因為被折騰得經常休息不好,就在國慶假的最後一天中午,她因為太累眯了過去,而孩子可能在翻身時翻到一半時調轉過來,他又不哭,就那麼面朝下因捂住了口鼻而窒息死亡。

周春梅醒來時,孩子早已渾身僵硬,她嚇得半死,給李垚打電話。

李垚被電話召回,通知了警局,警c們上門做了偵察記錄,沒發現疑點,走流程,將死嬰送去解剖。

警c原本以為是意外,後來接了個電話,立即暗中調查,向周邊鄰居和李家以前的保姆瞭解情況,並要求查李家的攝像頭。

李家客廳裝有攝像頭,然而,攝像頭在八天前就壞了。

算起來,差不多是保姆剛辭職後攝像頭就壞了。

攝像頭壞得時間有些太巧合。

警c們查了李家周邊附近的攝像頭,從一個攝像頭裡找到了一條線索——李圭兒子死的那天中午,他中途回過一次家。

他回家到離開的時間加起來沒超過十五分鐘。

而他本人卻說他那天半上午就出去與朋友們聚會,他的朋友們都是目擊證人。

警c們再次擴寬調查,將李垚與朋友們聚會的地點與他家之間的所有攝像頭都查了一遍,又找到了他的身影,時間與他回家與離開的時間都對應得上。

之後,調查了他們聚會的一家娛樂場所的老闆、包廂服務員,以及分別對與李垚聚會的人員進行了單獨問話,從而得到李垚中途去上過一次廁所,時間比較久。

至於時間有多久,他們不記得,但娛樂場大廳有攝像頭,攝像頭記錄到李垚離開、返回的時間。

各種線索串聯起來,時間能完美的串成一條線,也證明李垚就是殺害他兒子的嫌疑人。

警c將李垚逮捕歸案。

被抓時,李垚不敢置信,一個勁兒的喊冤,李父李母聽聞兒子被抓,也從市裡趕回竹縣,為兒子辯護,意圖將罪名推給周春梅。

周春梅被傳喚至警局,不堪被栽髒,將李家娶她的原因,以及去過梅村被樂韻診斷出孩子有精神疾病的事給一股腦後倒了出來,並說了打那之後李家對孩子的不上心以及對自己的冷漠。

周春梅突然聰明瞭一把,李父李母大為震驚,也預感大事不妙。

竹縣的警c們與房縣警局聯絡,請當地協助調查,九稻派出所也十分配合,將李家去了梅村的攝像頭記錄資料給了竹縣的警局。

並且,九稻的幹警還親自去了梅村,找周村長陪著去了樂家,然後由樂家聯絡樂姑娘的保鏢,拿到了李垚一家人在樂家屋外談話時被攝像頭記錄的場景。

從調查出真相到從樂家拿到資料,距離小嬰兒死亡還不到一週。

李垚拒不認罪,可在事實面前,容不得他抵賴,最終他在巨大的心理壓力與來自四面八方的言論譴責下,崩潰了,承認是自己捂死了孩子再弄成孩子翻身不慎捂住口鼻窒息的假象。

動機麼,自然是因為孩子患有精神疾病,給他們帶來了沉重的壓力,聯想到要養孩子一輩子,他受不了,便想讓孩子一了百了,孩子死了也是一種解脫,他們也能解脫出來。

證據確鑿,竹縣警c們整理齊了資料,於10月中旬對李垚提起公訴,竹縣法院於11月中旬的14號開庭審理。

李垚的案子原本不公開審理,但他兒子死了和他被抓時被人看到了,訊息自然擴散了出去,李家家族人員聞訊,怕被連累得名聲掃地,果斷的與李垚那一房劃清界線。

李父李母因兒子成了殺子罪人,顏面掃地,也遷怒周春梅,給兒子請辯護律師,讓兒子提出離婚,並讓周春梅淨身出戶。

法庭庭審時並沒有接受男方提出的離婚訴求,男方以前結過幾次婚,生的孩子都有殘疾,說明他知道自己有問題,卻沒有收斂,反而騙婚周春梅,本身立身不正。

李垚的案子審了半天便結束,當時並沒有宣判。

庭審結束,李父李母將周春梅從家裡趕了出去,只讓她帶走了她的一些衣服,李家給她買的首飾一樣都沒給她帶走。

被婆家趕出門的周春梅,哭哭啼啼投奔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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