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3 / 4)

小說:(獵人)錢攻盡棄 作者:卡車

些方面更加出類拔萃。伏地魔就是想毀滅那樣一個世界嗎?哈,還真是笑話,食死徒們跟著黑魔王那麼多年來都在做什麼無用功啊?

“你在發什麼呆?是不舒服嗎?”金說那孩子臉色不好是事實,這幾天兩人同床共枕,他不可能沒有發現對方的變化。最大的問題是盧修斯突然變得很敏感,特別是在被他觸碰的時候甚至會無意識的逃避,這點讓伊爾迷非常不愉快。所以每晚每晚,他都緊緊抱著那小小的身軀,彷彿像是在洩憤似地,少年越掙扎,他就抱的越緊。

“沒有。”被握住的手在微微顫抖,伊爾迷掌心的觸感很滑很細膩,在十指交握的時候,他修長的手指還會時常有一下沒一下的輕撫自己的手背,每次被摸自己都會起一身雞皮疙瘩。到底是怎麼了?就算17歲的身體是在發育期間好了,不過最近的確也敏感過頭了吧?

“現在要從哪兒開始調查呢?給的線索太少了。Book~”伊爾迷手上突然出現一本書,明顯比盧修斯帶著的那本要厚。

這個就是念能力者用的book麼?用手摸了一下伊爾迷那本書的卡槽內側,果然沒有和自己那本一樣的凹凸感,看來特質書中的名堂不小,至少給他的感覺,摸起來非常像古代魔紋。整本書除了一個卡槽其他地方都是空的,唯一存在卡片的就是101號卡片‘詳細地圖’入手難度D,卡片化限度張數70。只給了張地圖?金?富力士你還能再小氣一點……

“盧修斯,我們先去城鎮。”

附議,找到NPC就能打聽情報,總比在草原上傻等來的有用。現在是怎樣?要用走的嗎?

二十分鐘後——

“還沒到麼?”

“恩,地圖上看來還有一點距離。”伊爾迷牽著少年的手緊了緊。

四十分鐘後——

“還沒到麼。”

“恩,不遠了。”

一個小時後——

“還沒到麼……”

“已經走了快一半了。”感受到馬爾福手心的汗水,眨眨貓眼。累了嗎?對了,盧修斯一看就是缺乏鍛鍊的典型,瞧那小胳膊小腿的,想來以前也沒受過什麼苦吧?可憐的孩子。(喂!你什麼邏輯?沒受過苦可憐在哪裡啊?!)

兩個小時後——

“剛剛不是已經走了一半了嗎?還沒到麼……”梅林吶,好想幻影移形啊!!他恨平凡人!在遊戲中無法使用魔力,剛剛已經嘗試過了。

“………………”少年的驚呼聲中,伊爾迷一把橫抱起盧修斯。不顧對方掙扎的抱緊。“這樣會快一點兒。”

“這樣很難看,放我下來!”

“沒人認識我們。還有,走了快一半並不是一半的意思,事實上我們才走了三分之一。要是照剛才慢慢走的話恐怕到晚上也抵達不了城鎮。”

三……三分之一……聽到這噩耗,石化了的小貴族立刻停止扭動的行為,無言冷汗。他還是……還是被抱著吧,反正被抱了那麼多天也不差這三分之二的路程。

十五分鐘後——

“我們到了。”伊爾迷放下手中的少年,指著不遠處的燦爛的燈火。

“well,你剛才不是說才走了三分之一嗎?”挑眉,三分之二的路程十五分鐘就走完了,伊爾迷先生你是用飛的麼?

“三分之一是騙你的,不然你又要拒絕我了,我抱著你只是想讓你休息一下。”

“…………”語塞,面對那麼認真的回答,諷刺的話語頓時噎在喉嚨口怎麼都無法吐出來,於是只能選擇轉移話題。“咳,這是什麼城市?”

“戀愛都市愛愛……的旁邊的旁邊的旁邊的旁邊……石之都?格雷特。”鎮定的開口。其實原本伊爾迷是想把盧修斯帶去戀愛都市的,可是看少年實在累了,於是就改變了路線,往最近的小城落腳。這也是三分之二的路程突然變為15分鐘的真正原因。

石之都,顧名思義就是完全用石頭堆砌起來的城市。無論是商店,民宅,酒店或者是日常用品都是用石頭做成的。其中不乏有粗糙的建築,當然也有許多精緻的石之工藝。這裡是貧民區,一些囊中羞澀的玩家基本都在此地駐紮,因為無論土地,食物還是住宿都很便宜。戒尼無法在遊戲中通用,所以先要找能夠兌換錢幣的地方。

小貴族霸氣的掏出一張信用卡,要求把卡中十分之一的戒尼兌換成遊戲貨幣,即使是十分之一都有上千萬,這些錢在遊戲中不但足矣生存,而且還能生活的很好。伊爾迷在看到機器上顯示卡里的餘額後眼睛都放光了,盧修斯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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