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身份,他們的城堡內部裝修風格,還有他們穿的惠靈頓靴子的品牌(Le Chameau牌,皮革鑲邊的)。她的野心是把我嫁給一個英國貴族。(追求事業並不是她給我擬定的藍圖的一部分,但卻在我自己的計劃之內。)理想的候選人是“鄰居家的男孩兒”——鄉紳的兒子,斯瓦爾伯爵的繼承人。茱莉怎麼也理解不了我為什麼如此討厭媽媽的想法。她總是說為了能嫁給一個擁有英國城堡的男人,她願意做任何事。不過顯然她一點兒都不瞭解冬天城堡裡有多麼陰冷潮溼。
我們家的房子坐落在斯瓦爾城堡25 000英畝莊園的邊緣處。對於英國上流社會來說,“鄰居”意味著開車20分鐘的距離。自我有記憶起,每次我們開車經過那座城堡的大門口,媽媽就會感嘆道,“小伯爵和你年紀相當!他是南安普敦郡最適合你的人!”(當時這位鄰家男孩才6歲,而且我從未見過他。)
“媽媽,我才5歲半。要16歲才可以結婚。”我說。
“要從娃娃抓起!你會出落成最美的姑娘,然後和隔壁的小伯爵結婚,住在漂亮的城堡裡,那個城堡比我們家所有親戚的都要氣派。”
“可是媽媽——”
“叫‘媽咪’。不要再叫‘媽媽’,也不要再用那種降低你身份的美國口音說話,否則沒人會娶你。”
我的口音實際上是媽媽的翻版。我改不掉,媽媽也改不掉。區別在於,我不想改。我想把口音練得更美國化,5歲半的時候就有這想法。
“媽媽,你為什麼總是說我們所有的親戚都住在城堡裡,但實際上只有一個親戚確實住在城堡?”
“因為別的住城堡的親戚都去世了,親愛的。”
“幾時去世的?”
“就最近,大概是玫瑰戰爭時期。”(15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