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不聰明的人(1 / 1)

小說:大明話事人 作者:隨輕風去

這個時候,林泰來才徹底明白,先前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不對頭的地方了。 比如為什麼兩個太監會去調戲民女,這明顯被套路了。 而民女被調戲後不但沒躲起來,還在繼續拋頭露面,這就是習以為常的表現。 以及賈福貴為什麼如此懼怕報官,明顯就是有虧心事所以心虛。 這就導致事實與預想有點偏離了,本來是“理直氣壯”,現在反而成了有點理虧的一方。 唯一達到了部分預期的就是,又與鄭家結仇了,但也僅僅只能說是部分預期。 在理虧的情況下,就無法將事態擴大化和政治化,純粹的結仇又能有多大意義? 畢竟林大官人現在也算是搞政治了,不能為了結仇而結仇,那就太盲目了。 看到林大官人似乎在愣神,潘御史又再次問道:“林泰來!你與賈福貴有什麼勾結?” 林泰來回過神,就從潘御史的話中感受到了不善的意味。 難道對方覺得抓住了自己“把柄”,想給自己“定罪”或者說叫羞辱? 大明社會執行規則既講法理也講情理,林大官人很多時候高舉大旗或者亂扣帽子,都是為了佔理。當然前提是,對方有講理的資格。 但今天林大官人做的事,法理和情理一樣都不佔,但偏偏人又在現場,脫不了責任。 所以面對執法官的嚴厲質問,林大官人稍加考慮後,決定還是光棍一點,先直接認個小錯。 然後順便試探一下對方的態度,不是司法態度,而是政治態度。 “我本意是好的,碰巧看到有惡賊欺凌弱小,便出手相助。”林泰來對潘御史答道:“只是事情的發展超出了意料。” 潘御史指著地上的十幾個傷員,諷刺說:“這麼碰巧?恰好你帶著幾十個打手在這伏擊?” 林泰來的目光同樣看向傷員,提出瞭解決方案:“這樣好了,對這十幾個受傷的人,我賠付一筆湯藥費,足夠他們治好傷。 然後此事在西城察院這裡,就到此為止,沒必要再往下繼續了。” 對林大官人而言,肯賠湯藥費就真是大發善心,真心認錯了。如果每次打完人都要賠付湯藥費,他早就破產了。 但潘御史卻冷笑說:“我看到的情況,你勾結賈福貴在先,當街毆打他人在後,十幾人受傷,影響十分惡劣,豈能賠幾兩銀子就了案?” 話說到這裡,林大官人可以非常明確兩點,第一,這位巡城潘御史對自己很有敵意;第二,潘御史想借此事做文章。 但他還是不太清楚,潘御史的動機是什麼,大概猜出三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敵對勢力的報復心;第二種可能是踩著自己刷聲望或者是換取別的什麼;第三種可能是為人確實剛正。 但無論是哪種動機,眼下似乎已經不太重要了。 現在最要緊的就是,抓住這個機會,把已經偏離軌道的事態扳回正軌! 正所謂,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拿定了主意後,林泰來模仿著上輩子影視裡的反派大佬,囂張的說: “潘御史!我希望你做個聰明點的人,這樣你將獲得我林泰來,啊不,首輔的友誼! 給你一刻鐘時間思考,我勸你好自為之!” 眾人被林大官人突如其來的腦殘言論震得裡焦外嫩,這是一個嫌疑犯所應該說的話?哪個執法官員聽了後不迷糊? 就算是一件小事,經過這番話的渲染後,也不能被輕饒了! 在潘御史心裡,這就是故意挑釁,下意識的喝道:“拿下!” 誰在乎那個無能昏庸的首輔?他的偶像是清流領袖、清廉剛正的沈尚書!只有沈尚書才能挽回局勢,肅清朝廷! 但還沒等御史的隨從們行動,幾十個打手就搶先把林泰來護住了。 林泰來高聲叫道:“在下乃是趕考舉子,可以享受官身待遇!要想治罪在下,先向朝廷申請!” 這就是一種政治特權,如果林泰來是平民身份,能被當場拿下問罪。 隨後林泰來又道:“在下住在李閣老胡同,歡迎潘御史來治罪!” 說完了後,林大官人就大搖大擺的帶著數十名手下離開了現場。 潘御史手頭武力並不足以強行逮捕,所以沒有阻攔林大官人,但他看著林大官人的背影,彷彿看到了一塊敲門磚。 不管怎麼說,林泰來犯錯了,而且是犯在了自己的手裡,刷名聲的機會來了! 而且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也是維護大明法律的尊嚴! 正在幻想時,潘御史突然又看到林泰來轉身回來了,難道此人又想自首了? 在一群大漢的簇擁下,林泰來發自內心的說:“我總覺得你不太聰明的樣子,所以應該回來指點指點伱怎麼做事。” “滾!”潘御史成功的被激怒了。 林泰來彷彿沒聽到,侃侃而談說:“在地方上,如果讀書人犯了事,要先請提學官大宗師剝奪功名,然後才能加以治罪。 這套流程放在京師,那就應該是先向禮部稟報和申請,然後再對舉子加以治罪。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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