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部分(3 / 4)

小說:細說民國大文人 作者:博搏

離開星洲之後,郁達夫的心境極其孤寂和頹唐,這時,一位國色天香的女播音員李小瑛(筱瑛、曉瑛、曉音)出現在他的面前,使他已是一潭秋水的心池,又波動起一片漣漪。李筱英是福建人,畢業於上海暨南大學,能說流利的英語、上海話。1941年,李筱英剛滿26歲,因和丈夫意見不合而離婚。當時她是新加坡情報部的華籍職員,後來又擔任新加坡電臺的華語播音員。李小瑛十分崇拜郁達夫的文學才華,並主動向郁達夫示愛。46歲的郁達夫在政治失意和家庭破裂之餘,遇上這位花容月貌的佳人,一拍即合,兩人感情迅速發展,不久,李小瑛就以郁達夫“契女”的名義搬到郁達夫家中居住,郁達夫也不避嫌疑,把自己的書房讓給李小瑛,暗中則已實行同居之好。為了表示親暱,郁達夫甚至用羅馬史家Livius的英文名字Livy作為對李小瑛的暱稱,還常用德語IchLiebedich(我愛你)來表示愛意。據王任叔說,他對這位李小姐,已到了“忠順與卑屈,已到了奴隸的程度”。

但是,郁達夫和李筱英的結合遭到郁達夫的兒子,當時僅13歲的鬱飛反對。雖然李筱英極力想搞好和鬱飛的關係,時常帶他去看電影,散場後還帶他去高階餐廳飲冷品,並買很多玩具給他。鬱飛想要架小望遠鏡看星象,她發薪水後領著鬱飛去歐洲人商業區打算給他買,誰知只有大型的,價格相當於她的月薪,只能作罷。可是鬱飛對這些始終不領情。郁達夫礙於兒子不接受李筱英,也不便正式結婚。1941年12月,李筱英痛苦地搬出鬱家。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李小瑛退到爪哇島,郁達夫逃亡到蘇門答臘。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情,郁達夫模仿唐代大詩人李商隱的《無題》,以李筱英為主人公寫下了不少詩篇,後來將這些詩收入名為《離亂雜詩》的集子中。

對於郁達夫和李筱英的相戀同居,吳繼嶽在《值得我們懷念的愛國詩人郁達夫先生》中作了這樣的評述:“李筱瑛一因久慕鬱先生的才華,且知道鬱先生已和王映霞仳離,由於同病相憐,李筱瑛便主動向鬱先生示愛。……不久,李筱瑛公然以鬱先生的‘契女’身份,搬進鬱先生家裡。那時鬱先生的大兒子鬱飛已十三四歲,對李筱瑛沒有好感,鬱先生也因受過王映霞的教訓,對年齡幾乎比自己小一半的美麗少婦,雖難拒她的熱愛,但礙著兒子,不便註釋結婚。兩人雖已同居,但名義上還是‘契女’與‘契爺’。這種情緒約莫過了半年。”

李筱英後隨軍撤到印度,並跟一位青年廣播員結婚,其後丈夫在一次車禍中喪生。她悲痛之餘,返回新加坡,在“麗的呼聲電臺”任華文部主任。後來再嫁,並定居香港,生兒育女。

田漢在自傳體小說《上海》中,為停妻別戀的朋友郁達夫辯護,將愛情的多元論歸結為“藝術家的特權”。

【懺悔】

郁達夫第一次去妓院,受了龜兒鴇母的一陣歡迎後,郁達夫便選定了一個肥白高壯的花魁妓女。這一晚,他直坐到深夜,且歌且飲之後,便把童貞破了。第二天中午醒來,在錦被裡伸手觸著了那一個溫軟的肉體,便迷迷糊糊地想起了昨夜的痴亂的狂態,頓時覺得像在大熱天裡,當頭被潑上了一身涼水。他情不自禁地流下了兩行熱淚,狠狠地自責說:“太不值得了!太不值得了!我的理想,我的遠志,我的對國家所抱負的熱情,現在還有些什麼?還有些什麼呢?”他的這種巨大的精神痛苦,充滿尖銳的靈與肉、道德律令與本能慾望的激烈衝突,時刻都在折磨、壓抑著他,表現在作品《雪夜》中。

郁達夫對於自己之所以沉迷於酒色生活的情由,曾這樣說過:“人生終究是悲苦的結晶,我不信世界上有快樂的兩字。人家都罵我是頹廢派,是享樂主義者,然而他們哪裡知道我何以要去追求酒色的原因呢?唉唉,清夜酒醒,看看我胸前睡著的被金錢買來的肉體,我的哀愁,我的悲嘆,比自稱道德家的人,還要沉痛數倍。我豈是甘心墮落者!我豈是無靈魂的人?不過看透了人生的命運,不得不如此自遣耳。”

郁達夫苦悶的時候,經常會罵孫荃。孫荃從來不還口,任郁達夫罵去,她總是一邊擦著眼淚,一邊拖著日益膨脹的肚子到廚下給郁達夫燒飯做菜;或者是默默地躺在床角里暗自流淚。而郁達夫每當罵了妻子後,把胸中的悲憤發洩完了,卻又往往會痛加責備自己:“啊啊!我在社會上雖是一個懦弱的受難者,在家庭內卻是一個兇惡的暴君哪!”在責備自己後,郁達夫還常常對孫荃加以撫愛一番。

當孫荃生下他們的第一個男孩龍兒後,郁達夫在高興之餘,更多的是憂慮,耽心日後會有更多的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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