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杯酒效用(1 / 3)

華夏是個具有五千年文化歷史的古國,在這五千年的漫長歲月裡,誕生過很多璀璨的文明。有很多已經消失在歷史長河中了,可還有很多文化被保留了下來。茶文化就算是在這眾多文化之中脫穎而出的一種,若是追溯起源,恐怕能夠追溯到那位嚐盡百草的神農氏,因其味道清香,口感綿長,終被士大夫階層所鍾愛。不過現代人喝的這種開水沖泡的茶,跟古人喝的茶已經大不相同。

在六百多年前炒茶技術還沒有出現的時候,喝茶雖是雅事,卻不一定是妙事。每次喝茶的時候,程式繁瑣就不說了,還喜歡加入一些調味料,食鹽什麼的。至少以現代人的口味兒來說,有些接受不了。

這麼說來,炒茶技術的出現,對於愛喝茶之人來說,倒是一個福音了。不過河有兩岸,事有兩面。炒茶技術雖然便捷了一些,可也破壞了茶葉最本身的一些味道,剛剛摘下來的茶葉,可不是那種枯草般的黑色,而是猶如綠草一般的新嫩。

而這茶杯裡的茶葉細嫩如舊,彷彿剛從茶樹上摘下來的一般。顯然是沒有經過炒制的,不過卻依舊可以散發出如此清香的味道。那口茶一下肚,陸軒就明白這茶葉是怎麼弄成的了。將剛剛摘下的新鮮茶葉,用上乘的純淨雪水封存然後窖藏,這種儲存方式不僅能夠保證茶葉的鮮嫩,而且還可以讓茶葉充分吸收白雪的養分,長時間積累下來這醇厚的口味兒裡,就多了幾分人生的味道,足以讓人痴醉了。

“你跟我來一下。”在廖老爺子難看的臉色中,不由王軍分說,廖思涵一把抓起王軍的胳膊就往外走。

過了大概三分鐘,王軍苦著一張臉,跟在廖思涵身後,懷裡抱著一個半人高的酒罈。本來還以為是有點兒福利呢,沒想到卻是幹苦力。

看著王軍臉上的苦澀,廖老爺子心中的陰霾一掃而去。小子,我孫女可不是這麼好追求的。

“陸大哥,你看看這酒,我爺爺能喝嗎?”廖思涵示意王軍將酒罈放到陸軒面前的地上,問道。

“五百年的人參,鹿茸。”陸軒玩下身子在酒罈泥封口處輕輕嗅了一下,說出來的話,讓董承是真的想豎起大拇指,狠狠誇一番。可是這話剛要說出口,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說了,難道說陸軒鼻子好嗎?這貌似不像是夸人,而是罵人。

“這個味道是······您還有這玩意兒呢。”如果他沒有聞錯的話,這酒裡應該還浸泡了虎骨。

“誒,你可別誤會,這罈子酒是我出生的那天我父親給我釀的,存了幾十年我都捨不得喝。”董承出生關外,又是六十多年前,那時候的老虎可不是保護動物,而且對於當地那些靠山吃山的獵戶來說,可是一個大害。要不是這樣的話,武松怎麼一下子出名,並流傳千古呢。現在人們一提起武松,就會想到他打虎的故事。

在獲得了董承老爺子的同意之後,陸軒掌握巧勁兒,輕輕在泥封口處一拍,頓時一股醇香的味道瀰漫。廖思涵是個女孩子,不勝酒力,平常就算喝酒,喝的也是度數比較低的香檳,如今被這醇厚的酒香味兒一燻,小臉上頓時浮現出一抹醉人的紅暈。

“哎呀,這酒夠有勁兒的。”王軍趕緊扶住了廖思涵,雖然他也有點兒想暈,不過他也算是久經征戰了,還能挺得住,而且這股醇香的味道,讓他很激動,是男人,遇到真正的好酒,都走不動道兒。

“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口福啊。”這股味道誘惑的陸軒,嘴巴里的口水都出來了。他本不是一個好酒之人,

“行,那就給你喝一大杯。”董承老臉上閃過一絲疼惜,這罈子酒用的材料,現在這個社會環境,是很難找到了,說這是世界上獨一份兒都不過分,喝一點兒就少一點兒。

“我說你這老頭兒也太小氣了吧,聽你這話的意思是說一人就給喝一杯?”廖老爺子瞪大了眼睛,難得能有一個不會損害他身體的酒,不讓喝過癮,也太不人道了吧。

“我這不是小氣,而是為了你好。這罈子酒本來就是用我們家自己種的糧食釀造的,口感醇厚,加上這些大補之物,又經過幾十年的沉澱,酒力非同一般。尋常人喝一小杯能夠舒經活血,滋養身體。可這已經是極限了,再多喝一口起碼得醉三天,不省人事。也就陸小兄弟是個習武之人,又是少年,身強體壯,才能喝得了一大杯。”董承沒好氣的說道,若不是如此,這酒還能留到現在嗎?習武之人多為豪爽之輩,對這杯中之物最是喜愛不過了。這酒從他董承出生的那天起就深埋地下,等他十八歲成人的時候,他老爹將這罈子酒挖了出來,叮囑他每天喝一小杯,到了他二十五歲的時候,他已經能夠將八卦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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