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外郊。
一棟廢棄的工廠內。
兩道人影對立。
其中一個是穿著粉紅色衣服的小蘿莉,而另外一個,是穿著棕色外套、戴著眼鏡的怪蜀黍,他的手裡正拿著一支伯萊塔,輕輕拍打著大腿。
“爸爸,我有點害怕!”
“e,明迪,你要勇敢,沒什麼可怕的。”
怪蜀黍名字叫做達蒙·麥克裡迪,曾經是個警察,能夠熟稔的使用各種槍支,以及偵查、追蹤、反追蹤技巧等,而那個粉紅色衣服的小蘿莉,則是他的女兒,明迪·麥克裡迪。
“會不會很疼?”
明迪看著達蒙手裡面的伯萊塔,喉嚨微微動了下。
“孩子,只會疼一下,手槍子彈的速度,每秒300米,在這麼近的距離,子彈肯定會把你打倒,但不會很疼,就像胸口被人揍了一拳一樣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達蒙盯著他那迎風飄飛的稀疏頭髮,對著明迪輕聲安慰道。
說完話,達蒙就開始往自己的伯萊塔手槍裡裝上了彈夾,開啟了保險。
明迪小臉苦兮兮的皺在了一起:“我不想胸口被人揍上一拳……”
“你不會有事的,明迪!”
達蒙微微一笑,手槍抬了起來,都沒有花時間瞄準,直接對著明迪盲射。
“嘭——!”
槍聲響起,與此同時,站在遠處的小蘿莉頓時宛如風箏一般的往後倒去,身上的粉紅色衣服爆出一團絨毛,在空中飛舞飄散。
“咳咳!”
明迪花了幾秒時間反應,才咳嗽出聲來,她伸手撕開外面的粉紅色衣服,露出了裡面的防彈衣,上面鑲嵌著一顆子彈。
“怎麼樣?是不是挺好玩的?現在你知道被子彈射中是什麼感覺了吧?這樣以後當別人拿出去瞄準你的時候,你就不會輕易感到害怕了。”
達蒙走了過來,笑著說道。
他渾然沒有發覺,他的笑容,在正常人眼中,已經顯得有些怪異了。
或許在達蒙誣陷入獄之後,妻子難產離世,他受到了莫大的刺激,就已經心理變態了吧。
原本他是紐約警界最出色的警察,可就因為對大毒梟弗蘭克·達米科重拳出擊,就受到了誣陷,可怕的是,警界除了幾個少數的至交,竟然沒有人相信他的清白,願意為他證明清白,於是,他鋃鐺入獄,那個時候達蒙就明白了,在紐約警界肯定有弗蘭克·達米科保護傘。
而在他入獄之後,沒有了工資和人身安全保障,作為全職媽媽的妻子還懷著孕,甚至還得面對弗蘭克·達米科安排的混混監視和騷擾,於是乎,妻子抑鬱了,服藥自殺,好在非常幸運,孩子活了下來。
那麼從監獄出來後,達蒙就發誓,一定要為了妻子報仇,所有摻和到有關聯到他妻子死亡的人,都得死。
而為了在自己大開殺戒之後,自己的女兒不會被那些毒梟、保護傘威脅,達蒙就開始親手訓練自己的女兒,用了幾年的時間,把一個可愛的小蘿莉,變成了一個能夠熟稔使用槍支和武士刀的殺手,這樣以後有人想報復女兒的時候,她能夠擁有反抗能力和跑路的能力。
嗯,雖說把自己七八歲的女兒訓練成殺手,讓她去殺人,哪怕是毒梟和黑幫,也有點變態,但是在達蒙這兒,邏輯還是能夠自洽的,他要真的自己一個人去殺穿毒梟和其保護傘,那等他事情完成之後,他女兒估計也別想活了,真當毒梟的關係網路是吃素的啊?那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利益集團!
非常之人,也只能是非常之事。
現在這個社會啊……擁有一技之長也算是存身之本了!
“我本來也不會害怕!”
明迪嘟囔了一句。
已經跟著達蒙漲了很多見識,明迪現在早就已經不是普通的小孩子,她也能夠做到殺人不眨眼了。
“這才是我的好女兒!”
達蒙笑呵呵的伸手拉起了明迪:
“再來兩槍,我們就回家了。”
“還來?”明迪瞪大了眼睛,癟了癟小臉,提出了條件:“除非回家的路上,你能帶我去打保齡球!”
“保齡球?”
“是的,而且我還要一個冰淇淋。”
“ok!”
達蒙聳了聳肩。
這都是小事情,他要讓女兒,完美複製他的所有技能,這樣以後就算他出現了什麼意外,女兒靠自己一個人,也完全有能力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