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在這個基礎上,遇著時局的對革命有利的變動,便發展成為第二次的‘左’傾路線。在一九三〇年五月蔣馮閻戰爭爆發後的國內形勢的刺激下,黨中央政治局由李立三同志領導,在六月十一日透過了‘左’傾的《新的革命高潮與一省或數省的首先勝利》決議案,使‘左’傾路線第二次統治了中央的領導機關。產生這次錯誤路線(李立三路線)的原因,是由於李立三同志等不承認革命需要主觀組織力量的充分準備,認為‘群眾只要大幹,不要小幹’,因而認為當時不斷的軍閥戰爭,加上紅軍運動的初步發展和白區工作的初步恢復,就已經是具備了可以在全國‘大幹’(武裝起義)的條件;由於他們不承認中國革命的不平衡性,認為革命危機在全國各地都有同樣的生長,全國各地都要準備馬上起義,中心城市尤其要首先發動以形成全國革命高潮的中心,並誣衊毛澤東同志在長期中用主要力量去創造農村根據地,以農村來包圍城市,以根據地來推動全國革命高潮的思想,是所謂‘極端錯誤的’‘農民意識的地方觀念與保守觀念’;由於他們不承認世界革命的不平衡性,認為中國革命的總爆發必將引起世界革命的總爆發,而中國革命又必須在世界革命的總爆發中才能成功;由於他們不承認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長期性,認為一省數省首先勝利的開始即是向社會主義革命轉變的開始,並因此規定了若干不適時宜的‘左’傾政策。在這些錯誤認識下,立三路線的領導者定出了組織全國中心城市武裝起義和集中全國紅軍進攻中心城市的冒險計劃;隨後又將黨、青年團、工會的各級領導機關,合併為準備武裝起義的各級行動委員會,使一切經常工作陷於停頓。在這些錯誤決定的形成和執行過程中,立三同志拒絕了許多同志的正確的批評和建議,並在黨內強調地反對所謂‘右傾’,在反‘右傾’的口號下錯誤地打擊了黨內不同意他的主張的幹部,因而又發展了黨內的宗派主義。這樣,立三路線的形態,就比第一次‘左’傾路線更為完備。”
《決議》在列舉了立三路線所造成的危害後,實事求是地指出:“但是立三路線在黨內的統治時間也很短(不到四個月時間)。因為凡實行立三路線的地方都使黨和革命力量受到了損失,廣大的幹部和黨員都要求糾正這一路線。特別是毛澤東同志,他不但始終沒有贊成立三路線,而且以極大的忍耐心糾正了紅一方面軍中的‘左’傾錯誤,因而使江西革命根據地的紅軍在這個時期內不但沒有受到損失,反而利用了當時蔣馮閻戰爭的有利形勢而得到了發展,並在一九三〇年底至一九三一年初勝利地粉碎了敵人的第一次‘圍剿’。其他革命根據地的紅軍,除個別地區外,也得到了大體相同的結果。在白區,也有許多做實際工作的同志,經過黨的組織起來反對立三路線。”
《決議》還指出:“一九三〇年九月黨的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六屆三中全會)及其後的中央,對於立三路線的停止執行是起了積極作用的。雖然六屆三中全會的檔案還表現了對立三路線調和妥協的精神(如否認它是路線錯誤,說它只是‘策略上的錯誤’等),雖然六屆三中全會在組織上還繼續著宗派主義的錯誤,但是六屆三中全會既然糾正了立三路線對於中國革命形勢的極左估計,停止了組織全國總起義和集中全國紅軍進攻中心城市的計劃,恢復了黨、團、工會的獨立組織和經常工作,因而它就結束了作為立三路線主要特徵的那些錯誤。立三同志本人,在六屆三中全會上也承認了被指出的錯誤,接著就離開了中央的領導地位。六屆三中全會後的中央,又在同年十一月的補充決議和十二月的第九十六號通告中,進一步地指出了立三同志等的路線錯誤和六屆三中全會的調和錯誤。”
毛澤東為李立三“競選”
李立三因犯“立三路線”錯誤,雖經多次檢查,共產國際仍一直停止他的黨籍,如前所述由毛澤東主持起草並於1945年4月20日透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已經給他的錯誤作了結論:“立三路線在黨內的統治的時間也很短(不到四個月時間)”,六屆三中全會“就結束了作為立三路線主要特徵的那些錯誤。立三同志本人,在六屆三中全會上也承認了被指出的錯誤。”接著,毛澤東又為我黨制定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黨的七大李立三當選為大會代表,由李富春代他填寫了“代表登記表”;在大會選舉中,由於毛澤東的舉薦,李立三當選為中央委員。大會共選出中央委員44人,按得票多少,李立三排第15名。
黨的七大推選李立三為中央委員一事,對李立三震動很大。他對黨、對毛澤東懷有真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