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生死絕戀 作者:白寒

音樂會。他雖然不大懂西洋音樂,在音樂會上甚至會打瞌睡,但是為了照顧她,他願意作出這些“犧牲”。看話劇,麗扎擔心他也看不懂。出乎意料,他卻看得津津有味,尤其欣賞契訶夫的《櫻桃園》等劇作。這漸漸成了他們一致的愛好。

李立三給她取了箇中國名字:李莎(2)

經過會面、交談,他們之間的相互瞭解逐漸加深。李立三陸陸續續地給她講了一些參加革命的故事:發動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領導上海五卅運動、參加籌備和領導南昌起義等等,這些非凡的經歷在麗扎的心目中帶有傳奇的色彩。她特別欣賞李立三的幹勁、魄力和大無畏的革命精神。對於過去所犯的錯誤,李立三也毫不隱諱。他非常誠懇地對麗扎說:“我走上領導崗位時才二十幾歲,經驗不足,有些飄飄然,又很急躁,覺得中國革命在一夜之內就能成功。進了政治局之後,更是忘乎所以,犯下嚴重的“左”傾機會主義錯誤,給革命帶來了慘痛損失。”他又說:“這些年來我一直受到批判,很多人都不理我。你不怕同“左”傾機會主義分子交往,實在難得。”李立三這種光明磊落、襟懷坦白的品德進一步打動著麗扎的心。當麗扎得知在莫斯科確實有不少人不敢接近他,連在列寧學校讀書時與他相好的一箇中國女性,也因受不了“同機會主義分子站到一起”這頂帽子,被迫和他分手,麗扎對李立三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身在異國他鄉,舉目無親,李立三難免感到有些孤單。他常對麗扎說:“假如我們能夠早一些相識,該多好啊!”

說實話,麗扎雖和立三交上了朋友,但因年紀較輕,又準備上大學繼續深造,起初並沒有考慮結婚的問題。李立三則毫無保留地向麗扎坦白了他在國內的三次婚姻。

李立三的第一個妻子叫林杏仙,是他六歲時父母給買的童養媳,17歲時,父親強迫他們結婚,這是中國那個封建時代典型的包辦婚姻,毫無愛情可言。林杏仙生下了李立三的長子李人紀,年紀輕輕的便患風癱去世了。

李立三的第二個妻子是李一純,他們曾一起在安源從事過工人運動,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後,李一純另有所愛,離開了李立三。她為李立三生了次子李人俊。

李立三的第三個妻子是李崇善,是李一純的妹妹,他倆在一起生活的時間較長,她為李立三生了三個女兒:大女兒李競,二女兒李力,另一個就是後來找到的謝志佩。

李立三認為:愛情的基礎是忠誠,他愛麗扎就要老實坦白自己的過去,他的這三次不幸婚姻有著中國社會的大背景,也有著不同的自身原因。但有一點是清楚的,不是李立三遊戲人生,而是他生命的旅程中出現的幾次不和諧的音符。值得慶幸的是,李立三沒有被不幸的婚姻摧垮,那是因為他把愛情置於革命事業之下,他認為愛情不過是事業的浪花而已。聽了李立三的敘述,心中的疑團煙消雲散,麗扎對他卻有了幾分同情:一個革命者,他在婚姻上也常常是歷經磨難的。儘管他再一次提醒她:“請考慮我的過去。”麗扎卻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我注重的是現在,更憧憬未來。”

1933年春,李立三終於由上海來莫斯科學習的黨內朋友周恩來處得知了李崇善的準確訊息。這是一個不好的訊息,李立三離開上海不久,他的妻子李崇善就生下一個女孩。李崇善無力撫養,且李立三臨走時有囑咐,不論是男是女,都把這個孩子送人。李崇善就把這個女孩送給了一個信得過的老工人當養女。李崇善帶著兩個女兒在上海,生活很困難,更大的折磨則是心靈的孤獨。她想念李立三,可他卻滯留蘇聯遲遲不得迴歸,正所謂“遙望歸期未有期”,不知何年何月夫妻才能團圓。不久,李崇善被捕入獄。她知道自己作為李立三的妻子身份不同別人,一定是敵人感興趣的重要案犯,便做了一死的打算。黨組織關心李崇善,經多方營救,使她得以出獄。

走出監獄的李崇善心力交瘁,這期間得知李立三被共產國際扣在蘇聯,名為學習,實際上是一種處分,一種比軟禁好聽一點的懲罰。看那架勢,能否回到中國還是未知數。於是李立三託人帶信給李崇善,讓她在國內另組家庭,李崇善思之再三,含淚做出了痛苦的抉擇。

這個不幸的訊息是李立三預料之中的,卻仍使他很難過。但他畢竟是個久經考驗的男子漢,不僅不怪李崇善,相反,卻表示出理解和同情。他知道,作為共產黨領導人的妻子,李崇善在國統區裡生活將要頂著多大的政治壓力,要冒多大的風險啊。他為革命東奔西走,妻子則為他東躲西藏,沒過上一天舒心安寧的日子。更何況,他現在旅居蘇聯,沒有確定的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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