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串上的小剪刀和小挫子,她的包裡東西實在不多:兩包面紙,空了的礦泉水瓶,一瓶透明指甲油,IC卡,一把零錢和幾張大鈔,化妝鏡一面,衛生棉幾片,口紅,梳子,MP3,爸爸的借書證,水筆,記事本一本,沒電的手機,滴眼液……再度洩氣,完全沒有派得上用的東西!肚子猛然絞痛起來,慘了,吃了平時根本不會吃的東西又受了涼,鬧肚子了……
解決完肚子痛的困擾,又再度餓了起來,先前吃的蛋液沒沒擦乾淨,黏在臉上乾巴巴的痛,口裡的感覺也不舒服,好渴。駱夕陽眼神朝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的動物看去,要吃嗎?可惡,自己為什麼不抽菸呢?那樣包裡就會有打火機了,起碼可以吃點熟熱的食物……那隻動物已經死得全身硬透了,血塊糾結在皮毛上,看來那鳥也不是兇猛的肉食禽類,所以它的屍體還算完好。駱夕陽用剪刀小心的剪開它的脖子,滋的一聲輕響,胸口泛起毛毛的感覺,好想吐!忍住,手上一用力,完全剪開了屍體的頸動脈。
冰涼的血飆了一點出來,顏色還是紅的,還沒有凝固,正緩緩地向外流動,駱夕陽湊上前,先被毛皮嗆得連打了幾個噴嚏,急忙撕了張面紙堵住鼻孔,強忍著噁心與恐懼去吸食血液。“嘔……”先前生食雛鳥時,駱夕陽完全想不到別的東西,而現在……“我要忍住,我要活下去!”駱夕陽閉上眼,硬把腥冷的液體嚥了下去。
抬眼是一望無際的綠。
濃重的葉冠層層疊疊,遮擋住了藍天,隱隱約約看到一絲浮雲在流動,一直是這樣的景象……
駱夕陽已經在森林中繞了一個多月了,她對遇到人徹底絕望。那些巨大的樹木彷彿無窮無盡,她走了這麼久,始終找不到出口,而想要回到當日的草原,也因為迷路走向更不知道哪裡的密林。
她學會分辨方向是在進入森林的三天之後,林中光照並不好,雖然白天可見度很高,但卻不太好判斷太陽昇起的位置,最後想起光照多的樹幹會比較光滑,那是南方。從此她每隔五十米左右就找一棵樹用鑰匙刻下一個“S”,好讓自己不再迷路,儘管這裡沒有路可迷,因為哪個方向對駱夕陽而言,都是未知。
森林裡的植被非常茂盛,那些巨大的樹木,幾乎每一棵都要合數個成年人的手臂才能圍起,駱夕陽想就算是神農架這樣的老林也不會有這麼巨大化的植物———那些葉子全都如同芭蕉葉般,甚至還有比她的睡床還大的葉子,讓人以為自己變成了拇指姑娘,或是誤入了巨人國。這樣也好,到了夜晚,駱夕陽就用銼刀折下幾片葉子當成床鋪,地上鋪幾片,身上再蓋一片,算是解決了睡覺的問題。到處長滿了草,森裡的草不像先前的草原那麼誇張,只是一叢一叢的,高高矮矮都有。
植物如此繁茂,駱夕陽卻始終沒有看到河流,拋開種種不能梳洗的煩惱,沒有可食用的水是最嚴重的事情。總不能天天喝血,她也不是總好運會撞到天上掉下來的食物,只好努力地在植物中尋找水,在舔食了一片葉子折斷後滲出的汁液後,她腹痛如絞,躺在地上抽搐了一整天。
再度睜開眼,看見碧樹藍天,駱夕陽流下了感動的淚水:居然沒死,撐過來了!在這片荒莽林海中,駱夕陽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力日漸旺盛,從小體弱,隨著爺爺練了點拳和健身術才和常人一樣享受生命,雖然說不上上山下海,起碼能跑會跳了。可是現在……
她每天不停向前走著,腳底的血泡破了,脫掉鞋子,光著腳繼續前進。傷口痊癒得非常快,睡一晚起來,就發現腳上的破皮處已經結痂,駱夕陽把那天幸運得到的動物皮剝了下來,用小剪刀仔細裁了兩塊包在腳上,踩在地上比穿鞋子舒服多了。駱夕陽並不會揉制毛皮,那隻動物在她吃了三天後隱隱發出**的味道,本著物盡其用的想法,她強忍噁心剝下了皮———當然是坑坑洞洞的。
毛皮弄下來後,駱夕陽拔了一堆草裹在毛皮裡用力搓,直到草葉稀爛,混著絲絲血肉一起從皮的內側掉了下來,然後她再把皮往樹幹上蹭來蹭去,徹底將筋肉從皮上磨掉,用草汁揉了幾次後,那張毛皮越發難看,灰灰綠綠的,到了晚上,就把它掛在高高樹丫上風乾,白天再取下來邊走邊用力的拍打搓揉,反反覆覆弄了幾天,這張皮倒也成了一張不錯的毛毯,夜裡裹著睡更加溫暖了。
駱夕陽找到了水。
那是在第五天的事,她在記事本上把它記了下來。
並不是找到溪流水源,其實她早該發現水的。
第五天,駱夕陽沒有像以前幾天一樣睡到陽光照到臉上才睜開眼,在鳥鳴聲中,她把頭從葉子中探了出來,將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