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腳邊打繞,哼哼唧唧的表示著什麼,我聽不懂。它的肚子越來越大了,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樣,我養著它,看著它孕育,卻沒能看著它產子。更可憐的是,也許我一走,它就要淪為一隻流浪狗了。大概是初到戲班的時候,它和我一樣淪落天涯寄人籬下,我總覺得我對它有一份責任,想來想去卻只能託付給丁建業了。
我把它帶到丁建業面前,他很震驚地問我:“你要走?”
聚散離合本是很平常的事,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有誰會一直停留不走呢。我從攢下來的那幾百塊錢裡拿出一半遞給他,說:“你就當是行行好,幫我照顧小黃。它懷孕了,我不能在這個時候拋棄它。”我說得好像我就是那個導致它懷孕的罪魁禍首一樣。
丁建業沒有接受我的錢,蹙著眉,“錢你留著吧,小黃我會替你照顧的。”
我想了想,還是把錢收起來了。我出門在外,萬事都離不了錢。
“你要走是不是因為那件事?你不是說你原諒我了嗎?”
這話倒是讓我很意外。他竟還一直那麼介意那件事。我說不清心裡什麼感覺,只覺得好氣又好笑,便忍不住起了玩弄他的心,“是啊,這不正是你的心願嗎?現在不用你趕,我自己走了。”
他猛然按住我的包裹,“你這人怎麼這樣!我已經道歉了,那些人你別理他們。我已經跟他們說過了,那件事是我弄錯,冤枉了你。”
我這才確定他似乎真的很在意那件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所謂自作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