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而不寫名,比如‘故先妣王氏’等,因綠翹幼時即失去父母親,她自己也不知道姓什麼,因而只能這樣寫了,起初陳韙聽說綠翹是被幼薇折打至死的,感到不可思義,後來綺紅告訴了自己事事的原尾,才相信了這是實事,他心內很矛盾,既恨幼薇,也為她感到惋惜,也有一分感動,感動幼薇這樣在意自己,為了自己而失去理智,甚至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孽,想到她們的結局,一個不幸至死,一個在獄中等待問斬,他益發感到自己的罪孽深重,他也試圖透過各種關係去為幼薇解脫罪責,這不是對綠翹的殘忍,不想為她昭雪冤屈,只是他明白綠翹的死是一場意外,並不是幼薇有意謀害,作為知己,他了解幼薇的為人和品格,他也相信綺紅的話,再說官府的案卷中也是這樣說的,因此才決定去搭救幼薇,可惜的是他的努力都白費了,為了打通關節,銀子使了不少,官司卻沒有半點起色,他只能眼看著幼薇的可悲結局,他心裡越想越不是滋味,因為自己同時失去了兩個最傑出的女子,因為自己也失去了人生的紅顏知己和未來生活的伴侶,他覺得自己才是最可悲的一個,命運讓他在頃刻之間失去了倆個生命的至愛,命運又讓他在如此年輕的時期看到了最不願意看到的一幕,難道真應了‘福無雙至,禍不單行’這句話了?這世上有誰還能比自己更加不幸的?。且不說陳韙如何度日如年,卻說幼薇自入獄時起,就是視死如歸,沒有苟且偷生的打算,當縣官宣判她的死刑時,她的臉上沒有多少悲哀的表情,她自感罪孽深重,應當下地獄,只是讓她不捨的是那個飽經蒼桑年邁的母親,中年喪夫,晚年喪女,於今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個人,卻要忍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悽慘,還有咸宜觀的姐妹們和那些無家可歸的被自己收養的棄兒,如今她就要至另一個世界去了,沒有自己在身邊照應,不知她們今後的日子怎麼過,她回憶自己這短暫的一生所走過的艱辛歷程,心裡感到淒涼無比,充滿悲劇的人生沒有一刻安寧過,年幼時不僅失去父愛,而且過著飄泊流離朝不保夕寄人籬下的生活,情竇初開時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一個愛人飛卿因種種原因而失之交臂,花季之年所遇非人婚姻受措,李億的薄情,左名揚的欺騙,接二連三的打擊,讓自己飽受心靈的煎熬,歷盡千難萬險,飽受人事滄桑卻又再一次陷入感情的糾葛而釀成悲慘的結局,想自己的一身都是在屈辱中度過,都是在烈火中折磨,都是在苦海中拼搏,她想了許多許多,她的人生流了太多的淚,如今她已無淚可流了,她只是平靜地等待上帝的召喚。
得到幼薇陷入人命官司的訊息,李億也痛心疾首,他後悔以前對幼薇過於薄情,如果不是自己無情的拋棄她,她也不會走上這一條不歸路,自己才是葬送她的罪魁禍首,他深深地自責,他想面對著幼薇陷身絕境,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坐視不管,當他心急火燎地從衙門內打聽到幼薇一案的前因後果後,他感覺到此案判幼薇斬刑過重,於唐律不合,他上下奔走,為她疾呼叫屈,他想如果不能透過正常的司法程式讓幼薇免死,就是用錢財開道打通上下關節也要救出幼薇,於是他連續幾天馬不停蹄地四處奔走,為幼薇的案子費盡心思,絞盡腦汁,他先是找到本案的主審官裴澄,翻出大唐律與他辨論,說幼薇無論如何罪不至死,主人打死僕人,按大唐律沒有處死的理由,更何況她只是在責打僕人時出現意外死亡,不管怎樣此案都不能以殺人罪論刑,裴澄見他說得有道理,但他不想聽從他的意見,作為一方父母官,肩負司法之職,他不可能不知道大唐律,他之所以這樣做完全出於私憤,他想利用此次機會公報私仇,他從前也是幼薇眾多追求者之一,因幼薇不恥於他的為人,不願與他交往,因此他懷恨在心,多次想報復於她,只是一次找不到下手的機會,這一次總算老天開眼,讓幼薇犯到自己的手中,他恨不能置之死地而後快,你說他怎會因李億幾句話而放棄洩恨的機會,他對李億的辨解無動於衷,自然李億的一番努力都是白費心機了,於是他只得找更上一層的司法部門,並且不惜破費金銀動用一切關係,但都是無濟於事,由於幼薇平日作風潑辣,過於招搖,嚴重地冒犯了封建禮教和社會秩序,不合於一個遵守三從四德的賢妻良母的形象,因而受到那些衛道士們的普遍仇視,故此她的命運無可挽回地走向毀滅,這不是她個人的悲哀,而是那個時代普天下女姓的悲哀,更可悲的是她的死不但不能喚醒女性解放的意思反而成為那些良家婦女嘲諷的物件和反面的教材,李億深深地意思到此案已成為荒唐的鐵案,幼薇再也沒有生還的餘地了,沒有辦法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深愛的人一天天走向深淵。
在一個西風蕭瑟落葉繽紛的秋日晌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