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2 / 4)

小說:李時珍評傳 作者:風格1

人關係

問題,是我國傳統哲學中的一個基本問題。李時珍堅持了唯物主義的天人統

一思想。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劉禹錫“天與人交相勝,還相用”

的思想,在《本草綱目)裡都得到了具體的運用和發展。

李時珍考慮天人關係時,著重研究的是人們的一切醫藥實踐活動,要嚴

格遵守季節和地理條件的限制。醫藥學者診病、論治、處方、製藥,時時都

要考慮天文、地理的影響。從時間上考慮,不同的季節,易患不同的疾病;

同一病症,在不同季節,處方用藥要依天時變化而有所不同;藥物的栽培、

收藏、炮製都應遵循嚴格的季節要求。從地理條件考慮。不同的地域,生長

不同的藥物;地域水土不同,對人體的生理特點和治病用藥都有所影響。

一個醫藥學家,堅持唯物論,就是要遵循客觀自然法則,遇事要以時間、

地點、條件的變化為轉移。李時珍在科學研究中嚴格地遵循了這一原則。

(一)治病論藥必順天時

天時或歲氣,是客觀的存在,有它變化的客觀規律。李時珍強調,論藥、

治病,必須首先考慮天時條件。他說:同樣一種藥物,”生產有南北。節氣有

早遲,根苗異收採,製造異法度。”(校點本第一冊,第47 頁)”南北”指

地域差別,“早遲”指節氣差別。同一藥物,採根、採苗,季節要求下一樣,

炮製方法也不一樣。不同的季節,對藥物的栽培炮製影響很大。李時珍以最

常見的霜、露為例,二者同是自然界水蒸氣的變化,時間有早晚,特性則大

異。”陰盛則露為霜。霜能殺物,而露能滋物”。一殺一養,”性隨時異也”。

同是霜。時機不同,亦有利、有弊,“當降而不降,當殺物而不殺物”。或

“不當降而降,不當殺物而殺物”,對人類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都會造成危害。

(校,點本第一冊,第393 頁)

農作物同天時的關係至為密切。順應天時耕種,則產量高,糧食籽粒飽

滿,富有營養:違反天時耕種,不但減產。而且質性不良。李時珍引用《齊

民要術)的論斷說:”粟之成熟有早晚,苗杆有高下,收實有息耗,質性有

強弱,氣味有美惡。”(校點本第三冊,第1482 頁)

李時珍根據這一普通原理,論定同是稻米,因其生長於不同節氣,不同

地域,其性味亦異,有的可人藥,有的不可入藥。《粳米·發明》寫道:

粳稻六七月收者為早粳,止可充食;八九月收者為遲粳,十月收者為晚粳。北方氣寒,粳

性多涼。

八九月收者,即可入藥。南方氣熱,粳性多溫,惟十月晚稻氣涼,乃可入藥。遲粳、晚粳

得金氣多。故色白者入肺而解熱也;早粳得木氣多。故赤者益脾而白者益胃。若滇嶺之粳則性熱,

惟彼土宜之耳。

——校點本第三冊,第1467 頁

這是從藥物學立場,看待不同季節、不同地域的稻米,對人體營養衛生的差

異,以及在藥物上的不同價值。李時珍本著這一天人統一原則,看待一切藥

物的栽培、收採與炮製。

人參有堅實、虛軟之分,究其原因,乃由於採取異時使然。李時珍說:”

人參,亦可收子,於十月下種,加種菜法。秋冬採者堅實,春夏採者虛軟。

非地產有虛實也。”(《人參·集解》校點本第二冊,第701 頁)

根據《內經》”必先歲氣,勿伐天和”的原則,提出“順時氣而養天和”

的主張。人們與不同的季節流行病作鬥爭,應堅持兩條基本原則:一是在一

般情況下,順天時用藥,即升降浮沉則順之:二是在特殊情況下,逆天時用

藥,即寒熱溫涼則逆之。一順一逆,似相反,而實相成,都是從治本出發,

貫徹“先歲氣、養天和”的原則。《本草綱目》中,有不少“順天時”用藥

或”逆天時”用藥的醫案。例如治療溼熱痢疾,用雄黃、荊芥等辛熱之品,

以順夏浮之氣;但也有用黃芩、黃連、柏葉等清熱之藥以止痢。這是逆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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