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槍彈打倒了敵人,他也說不上來。他覺得他還是用步槍的好,步槍可以長距離瞄準,打倒一個就是一個,自己可以親眼看到。看到自己射出的槍彈把要打的敵人打倒,就是王茂生最大的快樂。打了一夜半天,他竟沒有機會向敵人瞄準射擊,用的又是他從未用過的湯姆槍,只能在五十米的近距離以內殺傷敵人,而且又笨又重。現在,又打第二個戰鬥,用的還是這種槍,王茂生的心裡不免有點懊惱。秦守本已經成了王茂生最好的朋友,他從知道王茂生早是共產黨員的那天夜晚起,就和王茂生特別新近起來,一夜半天的戰鬥裡,他沒有和王茂生分開過,共同地衝進敵人的師部,共同地追趕著逃跟的敵人師長,現在又並肩伏在一起進行第二個戰鬥。他早已看出王茂生有些不愉快的樣子,但總以為是初次打大仗感到過分緊張疲勞的緣故。王茂生手指不停地撫弄湯姆槍的動作,使他明白了王茂生不愉快的來由,他歪過頭向王茂生問道:“想你那支步槍嗎?”
“這種槍真用不慣!”王茂生拍拍湯姆槍,皺皺眉頭說。
“我本來也不喜歡它!不能上刺刀!用幾回就好了,衝鋒起來比步槍靈光。”
離他們不遠的張華峰遞過話來:“要刺刀?我給你一把!”
張華峰手裡晃著一把七、八寸長的小插刀子,刀把子上裹著一塊紅布,刀口雪亮,在太陽地裡閃閃發光,看來是非常鋒利的。
“哪來的?”秦守本伸過手去,問道。
“敵人送我的!嘿!幾乎把老子的腦袋割下來!”張華峰把小插子扔到秦守本的身邊。
秦守本和王茂生看著雪亮的刀子,兩個人嘴裡嘖嘖地誇讚著:“好東西!玲瓏小巧!”
“純鋼的口!”
秦守本把刀口在身邊的一棵小樹枝上輕輕地蕩了一下,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