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部分(2 / 4)

小說:剽竊天下 作者:換裁判

國講述琉球的前世今生,以及收回琉球的偉大意義。提供www。ltggg。com

“好了,我現在來說一說琉球的戰略意義。第一,琉球群島在臺灣的東北面,面向太平洋,是臺灣的東部屏障,戰略地位極其重要。如果被日本竊取,將會對我們今後形成巨大的威脅。第二,如果琉球被日本竊取了,這一片群島,即釣魚島群島將會成為有爭議的地域。按照日本人的脾性,他們一定會對釣魚島虎視眈眈。第三,自古以來,琉球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作為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樑”。其經濟地位也不容小覷。”

蔣經國邊指邊講,他用了將近一個小時才把所有有關琉球的情況講明白。他接著對譚笑中說:“現在的問題是,1951年,美、英等國與日本政府簽訂《舊金山對日和約》,承認日本對琉球有‘剩餘主權’了,要想推翻這個合約,實在是不容易啊。”

蔣介石一言不發,他閉上了眼睛,心中已是追悔莫及。

1943年11月23日羅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島。他對蔣介石說:“琉球群島系許多島嶼組成的弧形群島,日本當年是用不正當的手段搶奪該群島的,也應予以剝奪。我考慮琉球在地理位置上離貴國很近,歷史上與貴國有很緊密的關係,貴國如想得到琉球群島,可以交給貴國管理。”對羅斯福突然提到的這個問題,蔣介石對羅斯福說:“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佔領,然後國際託管給中美共同管理為好。”蔣介石這樣一說,羅斯福認為他不想要琉球群島,故未再說。

1944年年底,蔣介石與羅斯福再次會談時,又談到了琉球群島。羅斯福說:“我反覆考慮,此島不能讓侵略成性的日本長期佔領。是不是與臺灣及澎湖列島一併交給你們管轄?”蔣介石見羅斯福又提到這個問題,想到球被日本佔領了多年,原擬定的提案不含琉球問題,覺得不好回答。羅斯福見蔣介石不作聲,以為他沒有聽清楚,又補充了一句:“貴國要不要琉球,如果想要,戰爭結束了,就將琉球群島交給貴國。”蔣介石這才又照先前的答覆回應道:“琉球的問題比較複雜,我還是那個意見,中美共同管理為好。”自此以後,羅斯福及美方的其他人員在蔣介石面前再也不提琉球的事了。

羅斯福的這兩次提議,蔣介石都採取了消極的態度。那時候的蔣介石已經被國內形勢弄得焦頭爛額,哪裡有心思去應付琉球的事情啊。這次陳香梅把整個“收琉行動”告訴他之後,他也覺得琉球這次已經是最後的機會了,已經不容他再遲疑不決了。

“蔣部長說得很有道理。現在對我們最不利的就是這個《舊金山對日和約》。我們‘收琉行動’的第一步就是要美國政府推翻《舊金山對日和約》這個合約。我們可以認為這個合約不合法。原因有二,第一,簽訂這個合約的時候,沒有邀請我中國政府參加,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作為與琉球有著深刻淵源的中國都不邀請參加,這能說合法嗎?第二個理由是,《舊金山對日和約》實際上推翻了《波茨坦公告》的一些重要條款,這本身就已經算是不合法了。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舊金山對日和約》是合法的,那麼《波茨坦公告》就不合法?這能夠說得過去嗎?”

蔣經國馬上介面說:“呵呵,你的第一條理由不充分,不過可以一說。你的第二個理由,他們完全可以說是因為時間年代上的關係,國際形勢的變化而造成的。這就不存在哪個合法,哪個不合法了。”

譚笑中站了起來說道:“我們注意了,釋出《波茨坦公告》的時間是1946年,簽訂《舊金山對日和約》的時間是1951年,公告和合約之間,只是相差了5年左右的時間。而現在是1967年了,距離《舊金山對日和約》又已經是16年時間了,我們為什麼不可以以相同的理由推翻它呢?現在這16年的世界局勢變化應該比簽訂合約之前的那個5年應該大得多,更加有理由推翻它!”

譚笑中繼續說:“現在美國國內的各種矛盾在不斷激化,越南戰爭、民權運動讓約翰遜政府應接不暇,國內民眾怨聲載道,目前他肯定不想節外生枝,把這種亞洲的矛盾再引到美國國內去,再說,約翰遜的任期也有限了,我們得到準確的情報,約翰遜將不會尋求連任。在這個時間點上,他願意惹上一個這麼大的麻煩?這樣,我們就存在了機會……”

“另外,為了這次‘收琉行動’,我們採取了多管齊下的方針,第一,我們發動了全球性的華人遊行示威活動,香港已經先行起來,接著美國、臺灣和南洋一帶的華人都會順勢而起。第二,我們已經深入到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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