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擔起多大的責任,張東城對此只能接受。
鍾志國所在的學校是巴黎第一大學,這是法國排名前十的大學之一,而他費盡了心力,才找到一個不怎麼使用的教室當做排練場所,這兒離學生們的宿舍很遠,不會吵到別人。
張東城沒有選擇其它的歌曲,還是那首NUMB當做他們樂團的參演歌曲,這驚世駭俗的歌曲可不是那麼容易找的,更何況鍾志國與自己的配合還是很不錯的,不用冒險用別的歌曲。
每一天的晚上,深夜時分,這裡總會準時地響起NUMB那節奏強勁讓人著迷的旋律,那清亮而讓人難忘的嗓音會在那一刻侵佔整個時空,讓這兒風雲變幻。
既然做了,那麼就要做到最好,張東城就是這種人,他可以在選擇之前東想西想,甚至擔心這擔心那,但一但做出決定要這樣去做,他便會奮不顧身拚命一博。
一遍,兩遍,百遍,千遍!
為了在搖滾音樂節上讓所有人為之側目,張東城和鍾志國一起,練得嗓音沙啞,練得不能自拔。
他們卻不知道,在法國巴黎第一大學,已經開始醞釀小小的風潮,風眼便要開始形成,一如六年前一樣!
“先停一會吧。志國,你的嗓子還行嗎?”張東城示意布沙明和貝爾納停下音樂,轉過頭對一直在咳嗽的鐘志國關切地問道。
“沒事,沒事,只是這幾天用嗓過度,我休息一會再繼續練。”鍾志國揮了揮手錶示自己沒事,將剛才擦嘴的手絹藏進口袋裡。
第524章哥想低調
誰也沒有發現,他的手絹之上已經滿是血漬,觸目驚心。
黑嗓死嗓,有著超極動人的音色,也是普通人根本模仿不來的,但除了極少數如張東城這樣天生的嗓音之外,想要用練習達到這種音色的,無一不是練到常年咳血。
鍾志國的嗓音不錯,但要達到最漂亮的黑嗓還是有所差距,所以在找來張東城擔任主唱之後,他那顆搖滾的心開始佔據上風,瘋狂的練習讓所有人側目,此刻練到咳血已經不是件偶然的事了。
而貝爾納和布沙明兩個法國人也是熱愛搖滾超過自己的生命,所以他們即使知道鍾志國唱到咳血,也不會去勸一下的。
這是殘酷的過程,卻是浴火的鳳凰盤涅重生的前奏。
張東城沒有在意,更沒有看到鍾志國滿是血漬的手絹,只是隨手拍了拍鍾志國的肩膀,示意再來一次。
而拉蒂西婭坐在一邊,雙手捧著小臉兒,只是盯著面前指揮若定,彷彿天生是個明星的張東城,開心得不能自已。
那讓靈魂嘆息的聲音,再一次響起。
而所有人不知道,這偏僻寂靜的小樓之外,有人影幢幢。
巴黎第一大學的卡米爾是個剛剛滿了二十歲的大二學生,這天晚上,她突然急急忙忙地跑進自己的宿合,大呼小叫著。
“哇,你們一定猜不到我剛才聽到了什麼!”
室友瑪麗蓮剛和男友遊玩回來,正在一邊卸著妝,同時回頭笑道:“卡米爾,如果你說你剛才聽到了鬼叫聲,我一點也不會意外。”
其它的兩個室友也咐和著,卡米爾在宿舍裡可是出了名的精神緊張,一點小事便能惹得她SOCRAZY。
“鬼叫?我聽了天籟!我聽到了一首非常非常好聽的搖滾歌曲,真的,這真是太瘋狂了!”卡米爾瞪大了眼睛,拉著瑪麗蓮的手激動地叫著。
“在收音機裡聽到的,還是在網上聽到的?”瑪麗蓮漫不經心地說著,不就是一首歌嘛,看把這卡米爾激動的。
“不不不,這絕不是收音機裡,或是別的什麼地方聽到的,我是在第十三教室那兒經過的時候聽到的,那樓上傳來一個搖滾樂團的現場演奏的聲音,美妙地讓人不知所措,讓人只想跟著他們大叫大喊!”卡米爾把手捏成拳,捧在胸前,一幅花痴般的模樣。
“搖滾樂團?他們唱的是什麼歌?皇后樂團的還是槍花的?總不至於是披頭士的吧?”瑪麗蓮依然漫不經心,只是卸著她的妝兒。
“都不是都不是,他們唱的歌我從來沒有聽過,但真的非常非常好聽!”卡米爾彷彿為了強調她說的好聽,拚命地把頭點得和小雞吃米一般,然後拉起瑪麗蓮的手對所有人叫道:“你們不相信的話,就跟我一起過去聽吧!他們還在排練,我足足聽了五遍!”
“哎,我的妝啊!”瑪麗蓮驚叫著,卻被心急如焚的卡米爾拉著跑了起來,剩下的兩個女孩互相看了一眼,好奇心也讓她們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