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啦?你愛上我嗎?”他笑嘻嘻地說,“我20歲,才比你大兩年,我是跳讀的,三年時間就讀完小學,而且四歲就開始讀書了。”
怪不得他不怎麼去上課。
我整理好衣服,檢查現場還有什麼遺留的,發現會議臺剛才坐的地方有一片水跡。臉紅地抽出紙巾把水跡抹去。
許傑也注意到我的動作,笑嘻嘻地說:“你的水很多呢。”
我不管他,擦乾淨後,離開會議室。臨走前,說:“我中午要去找證人,不回去了。”
空氣中飄來他一句話:別白費心機了。
第十一章
中午吃完飯,宿舍的人全部出動,為我洗脫罪名。
“打攪一下,請問你們在星期一晚上看見一個女人在512宿舍門口大吵大鬧嗎?”512是我的宿舍號。
“沒有啊。”
“請你在想清楚一點,這事關一個人的未來。關係到她的名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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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們要午睡。別吵我們。”
一箇中午,我們才問完5樓的宿舍,已經累翻了,回到宿舍休息。
“苗苗,你可能有麻煩了。”陳婉嘆氣說。
“不要亂說話,還沒到星期一呢。”林琳瞪陳婉一眼。
我對她們很抱歉,也很感激,說:“沒關係的,如果到時候找不到證人,我也認了,真的沒什麼大不了,只是會記一個小過而已。”想起些問題,“奇怪,有好幾個人我明明看見她們有在門口看的。現在竟然說什麼都不知道。”
“會不會你認錯人?”鄭豔問。
“不可能吧,那天雖然很黑,可是有燈光啊,而且能聽到這裡有吵鬧聲的人肯定離這裡不遠。”我按著太陽|穴,有些疲憊。
“別想那麼多了,現在先準備去上課,下午再問。”林琳說。
“我的書還在那邊呢。”
“那和我共用吧。”
下午一放學,我們幾個立即回到宿舍,我和鄭豔到一樓,林琳與陳婉到二樓。
“打攪了,請問你們星期一晚上七點有沒有看見一個女人在512宿舍門口大吵大鬧?”
“沒有啊。別煩人了!”很多女生都是這樣的回答。
鄭豔向我苦笑,說:“沒關係,總之只有一個人肯出來做證,你都可以洗脫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