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城市。
不久我們就結婚了,那時我掙錢不多,她很受了一些苦,懷孕時就住在我當時的單位宿舍,因為是早產,一直到她生小孩,我還在外面忙碌,直到小孩出生的第二天我才趕回來。
兒子兩歲多後,我工作有起色了,錢也掙得多了一些。我們買了房子,她乾脆辭了工作在家帶孩子,我的大部分時間仍在外地工作,一年只能回去兩三次,總共不過一個月的假期。
今年五一,她帶兒子過來玩。久別勝新婚,自然很親熱。無意中我問起當初她和那個“小情人”怎麼樣( 我們開玩笑時,把她在我之前的男友叫老情人,在我之後追求她的那個男孩子叫小情人 )。她承認說,當時也曾經親吻撫摸,沒發生過性關係,但也很有那個想法,只是還沒走到那一步我就回來了。
我很生氣,心想,那時我們雖然未辦手續,但已經是公認的未婚夫妻了,她怎麼能同時接受兩個人呢?我本是不太喜歡她的,但那時我剛同初戀女友分手幾個月,她又那麼主動,就接受了她。想到她又這麼快同時接受別人,我感覺到一種背叛和噁心,以至於對她這個人的品質都起懷疑了。
這事本來過去好幾年了,我們已經成家有兒子了,也一直很恩愛,生孩子買房這些困難的時期也挺過來了,但不知為什麼,現在卻鬧到要離婚的地步。
我們為此曾大吵了四次:
第一次我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我那時感覺你對我忽冷忽熱的,我對你那麼好,你卻總忘不了過去的女友。而那個“小情人”卻對我百依百順。萬一你不要我了,我還不得再準備一手?( 其實那期間我和妻子沒鬧過太大的矛盾,只是我不太會哄女孩,有點粗心大意吧。 )
妻子的解釋當然更讓我不快,我有意冷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