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我當了兩年團支書,第三年,我覺得我需要改變自己,於是我做了宣傳委員。老師十分希望我能繼續做團支書,因為似乎無法找到第二個人像我這樣合適,新上任的班長也是如此,他用了幾天的時間試圖說服我。對這樣的情況,我很尷尬。我很清楚同學希望我繼續當團支書,不是因為他們喜歡我,或因為我幹得好,而是因為我在他們眼中已經變成了團支書的代名詞,我就是團支書,團支書就是我。對於他們來說,我不具有團支書以外的任何特徵。我就是那個每天規規矩矩,永遠不會脫軌的團支書。即使我已經不當團支書,大部分同學見到我還是叫我“書記”。
我很清楚我當幹部並不出色。因為我從來無法成功地組織大家一起工作,每一次都是我自己苦戰到最後一刻。這應該是因為我從來無法和別人接近吧。所謂的“領袖魅力”或許是天生的,總之我沒有。我永遠也不是那種開朗而具有感染力的人,可以讓大家都喜歡我。從另一個方面說,我對當幹部沒有興趣。我太傲,那種從骨子裡出來的傲,不願為了當幹部而和我不喜歡的人打交道,十分不幸的,往往那些人我都不喜歡。爸爸勸我:“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其實我明白,可是我太理想主義了,不願低頭,因為低頭對我來說就是對自己心裡那個世界的背叛,永遠走不回去了。我的姑媽總是對我爸爸媽媽說,我小的時候,他們給我灌輸的一切都太理想主義,太美好了,現實哪有這樣的,結果是我從家裡出來就像從童話世界裡出來,不食人間煙火。
我的高中生活(3)
有趣的是,同學不喜歡我,我卻是老師們十分喜歡的乖女孩。對於語文老師,我是一個不用費力就很拔尖的學生,英語和其他文科也都成績很好。數學老師對我則很無奈,因為我的數學成績總是差強人意,但是我真的已經努力了,老師也沒有辦法。我的化學也很差,不知道為什麼,我似乎總覺得化學是一團亂糟,找不到規律。相比之下,我的物理成績還算不錯。
其實我想老師之所以喜歡我,是因為我對什麼事情都很認真,而且用同學的話來說,就是“乖乖女”。我對所有的人都很有禮貌,無論是老師、長輩還是同學。這是一種習慣,從小就是這樣,家裡的人把一個孩子有禮貌當作基本的要求,但是在同學看來可能就是呆板了。諷刺的就是,從小在長輩的教導下養成的習慣,到了同齡人那裡就成了疏遠的原因之一。其實同學不喜歡的可能不是我有禮貌,而是我的“乖”。在那個年齡,大家多多少少都會有反抗別人束縛的衝動吧。我也有那些大人們稱之為“青春期綜合症”的表現,只不過,用媽媽的話說,我就是“陽奉陰違”的那種,嘴上不和別人頂,其實脾氣最倔,自己打定了主意誰也拉不回。
雖然高中時大多數人沒有和我說過對我的感覺,但是一個人總是可以感覺出別人的態度的,只是我從來不知道我和同學疏遠的原因。畢業了,大家離得遠了,很久以前由於近距離而產生的陌生感反而消失了,或許因為大家不再是競爭對手,或許是因為距離遠得足以忘掉那些小小的不快,或許是因為大家可以避免天天見面的尷尬……總之,十分奇怪的,以前十分疏遠的同學和我變得熟悉友好起來,當然,是在QQ上。那些以前敏感的,或者尷尬的心理話,才使我真正地明白了我在他們眼中是什麼樣的。
我曾經十分羨慕一個女孩S。她總是有一大群朋友圍在身邊,不論男生、女生,每天一大群人聚在一起,十分熱鬧。我後面的男孩也是一個樂天派,似乎從來沒有煩心事,即使老師在催他根本沒動的作業,他是S從幼兒園起的好朋友。仔細想想,他也應該是高中時惟一會和我開開玩笑的人。
上了大學後,有時週末我會在QQ上碰見他。有意思的是,平時嘻嘻哈哈的人,這個時候總是和我討論一些很“沉重”的話題。他對我說:“你知道嗎?你就像一塊玻璃,大部分不瞭解你的人靠近你以為你是透明的,結果就被你劃傷了。可是S不同,她就像是水,雖然也是透明的,可是盛到什麼樣的容器裡就可以變成什麼形狀,永遠可以和別人融合。”可能吧,我想他說的是對的,我永遠不會改變自己去迎合別人,也不願費力向別人解釋自己,只要自己覺得好就可以了。
“有個性”未必是好事,因為個性,我失去了許多寶貴的東西,比如那種處於集體中的滿足感和快樂。十幾歲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會瘋狂地渴望這種歸屬感,我覺得那是隻會屬於這個單純的、瘋狂而盲目的年紀的吧,錯過了,會是一生的遺憾,因為那就好像我回頭看我的中學時代,看到的只是一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