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皇帝二十九歲才得長子,當然,更讓人著急的是,在之前將近十年的時間,唯一生育的衛氏接連生了三個女兒……
——霍光……唯一比先帝強一點就是……雖然東閭氏生的嫡子早殤,但是,好歹也就不是“奮鬥”十多年也見不著兒子……
因此,礙著上官皇后,也顧慮著霍光與上官安那還算深厚的翁婿情誼,即使是燕王劾奏之後,霍光與上官家徹底鬧翻,也沒有人向霍光進言——應該對上官家如何如何——家事……即使關係著大局,也不是外人能隨意插嘴的。
當然,如張安世、杜延年,乃至張賀……這些人對霍光可謂知之甚深,心中多少存了“不需要進言,霍光自會決斷”這樣的想法。
正因為如此,張賀對霍光忽然做出這樣的決定深感意外。
之前,因為燕王劾奏那件事,張賀與張安世也密談過可能的後續,兩人的意見差不多——霍光不會立即對付上官家的。
孝武皇帝雖然對儒家士子十分尊崇,但是,說到底,漢因的是秦制,所都京師又是秦國舊地,因此,黃老無為也罷,儒家正統也罷,都是一時之策,漢家天子骨子裡尊奉的始終是讓秦一統六合的法家霸王相雜之道。
孝武皇帝更是如此,縱然有誅心之意,也必循律令。
霍光是以臣秉政,自然更重視“名正言順”,想要對付上官家,必是要循律令治其罪——也就是要找上官家的錯處!
一般的錯處還不夠,必須是可以一擊致命的錯處!
張安世當時對兄長說了一句話——鄭伯克段於鄢。
劉據好《穀梁傳》,這句話又是《春秋.隱公元年》中所記的列國第一大事,張賀便是聽也聽熟了。
《春秋》記:“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
《左傳》記——
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闢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暱,厚將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公羊傳》如此解——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段者何?鄭伯之弟也。何以不稱弟?當國也。其地何?當國也。齊人殺無知,何以不地?在內也。在內,雖當國,不地也。不當國,雖在外,亦不地也。
《穀梁傳》的解釋是——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以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也。段,鄭伯弟也。何以知其為弟也?殺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為弟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何甚乎鄭伯?甚鄭伯之處心積慮也。於鄢,遠也,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之云爾,甚之也。然則為鄭伯者宜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鄭莊公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正因此,《穀梁傳》言“能殺也”。
霍光要對付上官家,必是要等其“多行不義”之後,即使殺之,也是其“自斃”!
總而言之,絕對不是霍光想對付上官家,而上官家自尋死路,霍光身負秉政之責,不得不為之。
如今,霍光要上官父子歸印……也就是說上官桀與上官安必須犯致命的錯誤……
——霍光如此急切……
——突然!?
張賀看著微笑不語的倚華,腦中靈光一閃,忽然有些明白了。
“太冒險了!”張賀喃語,十分不贊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