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已經很明確了……
——若是並非必贏之局……便放棄吧!
——放棄那點君臣之誼,放棄……那位年少的天子……
注1:西漢皇帝賜爵時,二十級爵中,從第九級的五大夫向上的爵位是隻賜給秩六百石以上的官吏,一般研究認為,雖然史書無明文,但是,因為居延漢簡中“爵不得過左庶長”、“拜爵皆毋過五大夫”一類的規定,因此,西漢應該也與東漢一樣,民的爵位不得超過公乘,五太夫以上屬於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才能得到爵位。
注2:《漢書.霍光金日磾傳》中先寫“光與左將軍桀結婚相親,光長女為桀子安妻。”後寫“復徙光長女婿長樂衛尉鄧廣漢為少府。”對照《漢書.武五子傳》中燕王自陳“我親武帝長子”的情況,應該是當時的習慣,排行時不計算已死兄姊。(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未完待續。)